今日焦點

監獄也可以民營

「社會目標」往往是許多公營事業在民營化潮流中卻步不前的藉口,事實上,許多政府的功能,都可以由民間企業取代。

其他

隨著民間企業的蓬勃,台灣公營事業民營化的呼聲日益高漲。然而,什麼事業應該民營化?民營化後如何維持該項事業所具有的公益目標?這都是民營化呼聲中應該思考的重點。

公營事業的產生,在於它不以利潤為唯一目的,還肩負某些特定的社會目標。以交通而言,公營交通事業保障了少數偏遠地區民眾行的權利;公營的教育事業保障人人受教育的機會;公營的電力公司可避免民間獲取暴利,增加社會上經濟權力的公正性。

 在社會主義興盛的年代,這些都成為國有化的理由,但經過數十年的試驗後,發現不僅公營事業效率低落,而且公營事業所負的社會目標能以其他民營化的手段達成。在這種認識下,政府的責任由經營企業,轉而成為監督民營企業使其達到社會目標。因此,台灣公營事業的民營化重點,在於一方面要保留民營企業的活力與效率,另一方面降低監督成本,兼顧特定的政策任務。

您已經是訂戶? 登入
線上+紙本閱讀
訂閱看完整內容
  • 解鎖訂戶限定文章
  • 國際最新變化資訊
  • 台灣產業深度解析
  • 不限篇數暢讀天下
  • 6月限定訂閱優惠
查看訂閱方案

你是學生嗎?完成驗證即可享每月$99元優惠

你可能有興趣
#Shorts|光與鹽管理顧問創辦人陳淑芬:天下學習幫助我們的學員,更加進步和成長。
最新訊息
加入天下LINE。領取45週年限定好禮
訂閱天下雜誌電子報

天下雜誌當期內容的精華與延伸,每周三發送最具時效性的深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