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中共人代會最後通過定案的香港基本法,仍舊和二年前的草案沒有兩樣,唯一有改變的地方,就是對將實行「一國二制」的香港,控制更為加強。
<span class=’Doc’>香港自由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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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的觀點來看,整個香港行政區基本法的依據,就是中國大陸的憲法第三十一條。換句話說,中共的憲法就是基本法的母法,所以基本法是沒有辦法和它的母法相牴觸的,這也是基本法的大前提。
我們只要看中共憲法的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就可以了解整部基本法的精神所受的限制––任何跟母法牴觸的,都不能夠存在,所以中共能給香港的自由權,不能超過他們憲法所允許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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