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焦點

買使用權,不等於買土地

大陸土地都是「國有」,一向炒作成性的台商真能炒得動嗎?熟悉大陸土地法的陳國慈律師,以法律條文和香港商人的失敗例子,提出警告。

其他

現在常常聽到台灣的人或公司到大陸去採購土地,甚至也有推廣大陸土地的廣告,在報上整版的招攬生意。可是,去買土地的人往往對大陸管理或銷售土地的規定了解不深,所以很多人以為他在大陸買到很多土地,但實際上買到什麼,可能完全都不知道。

從我們的法律來看,由人民或公司直接到大陸去購買土地,是列為投資行為的一種,而在兩岸關係法中,很明確地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或法人不得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行為,也就是說我們不能夠、也不可能到大陸直接購買土地,如果以自己或公司行號的名義到大陸購買土地,絕對是觸犯中華民國法律的。

除了本國的法律外,到大陸買土地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span class=’Doc’>只是買使用權

</span>

您已經是訂戶? 登入
線上+紙本閱讀
訂閱看完整內容
  • 解鎖訂戶限定文章
  • 國際最新變化資訊
  • 台灣產業深度解析
  • 不限篇數暢讀天下
  • 6月限定訂閱優惠
查看訂閱方案

你是學生嗎?完成驗證即可享每月$99元優惠

你可能有興趣
#Shorts|光與鹽管理顧問創辦人陳淑芬:天下學習幫助我們的學員,更加進步和成長。
最新訊息
天下45週年訂閱優惠
訂閱天下雜誌電子報

天下雜誌當期內容的精華與延伸,每周三發送最具時效性的深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