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攤了一桌子的資料和陳情書,一名被北二高徵收土地的地主,一面敲著計算機,一面質問︰附近XX新村巿價一坪二十萬,這徵收照公告現值一坪一萬二,你看差多少!這樣老百姓會心服嗎?
縣政府地政科一名主管激動地宣稱︰用地取得有問題,怪我地政單位?冤枉啊!內政部、省政府三月核准,我四月就公告、發補償費。用地取得是從工程規劃就開始的,你去問問他們什麼時候開始規劃?什麼時候變更都巿計劃?
<span class=’Doc’>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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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用土地的工程單位內,幾名主管七嘴八舌地說︰我們用地單位沒有(徵地)的權力,照法律規定徵收用地是他們(地方政府)的職掌,可是他們也有自己的業務、人手又不足,都是我們求他們,大大小小事都要拜託,我們急,人家不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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