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大眾媒體在報導群眾運動時做到了忠實可靠嗎?不久前,自立晚報和新國會聯合研究室曾共同主辦一次座談會探討這個問題。會中人士(包括立法委員、政治評論作者、媒體人士和傳播學者),沒有一位給了正面肯定。媒體上描畫的台灣的街頭政治示威,並沒有被認為達到真實的境界。
對於了解媒體基本性質的人而言,媒體上面的現實,和社會的現實大有距離幾乎是一個常態,非常明顯不必做研究,用討論方式去查察,似乎更屬多餘。
不過,在那次研討會中,有兩位人士的發言,為「媒體真實」之所以異於「社會真實」探求原因,他們超越流行的意識型態解釋方式,指出了本地新聞界特別顯著的事實,作了一些說明,令人想到與今天台灣媒體上新聞品質變得如此低劣有關的兩個基本問題。
這就是新聞記者的報導能力,和他們的報導權力,都已達到應有的專業水準了嗎?
關於能力問題,自由撰述作家楊憲宏先生在會中說,今天台灣缺乏專業資深的記者來報導立法院的消息,所以媒體上面每天充斥一些「人咬狗」的新聞,但冷靜的深度報導,則非一般政治記者所能企及。在今年四月台北車站「四一九」示威中,記者不熟悉總統直選爭論這個主題,而只能報導警察與示威者打架,就是很好的例證。
另一位發言者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鄭瑞城先生則觸及台灣的記者到底有多大的專業自主權的問題。
<span class=’Doc’>記者聽命於「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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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教授列述了一連串的研究個案,透露好些新聞記者,不論是否有足夠專業能力,都未能享有足夠的專業自主權力。媒體內、甚至媒體外的「上級」,時常指示他們去採訪什麼人和報導什麼人的活動。專業倫理所要求的公平、平衡和真實因而被犧牲了。
當記者的「能」與「權」都很脆弱時,他們的產品必然低劣。特別在現行媒體體制下,資源分配失去平衡的今日,記者專業能力與權力的衰微,更是令人憂慮。
為緩和這個憂慮,在媒體體制改進之前,似乎應該於提升記者的「能」與「權」兩方面作一些努力。
<span class=’Doc’>要兩方面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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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別媒體的主持者應該為加強記者能力採取一些措施:例如加強在職進修。更加重要是培植資深專家記者,不要把一個個記者按年資「升」為召集人、撰述委員、副主任、副總編輯,甚至副社長或社長,把報社或電台完全機關化。
第二,新聞工作者應該自覺。他們不是一個機關中的科員或科長,也不是一個公司的業務員或經理。他們比較類似教師、律師或醫師,是必須享有專業自主權才能扮演社會所期望的角色的。自主不可能由媒體的主持者來施捨,而得由新聞工作者自己去爭取。爭取之道是組織專業公會或協會,用集體的力量來保障專業倫理的推行及專業職位的安全。
最後應該一提:記者專業的「能」與「權」是同等重要的。如果有「權」無「能」,「權」是空洞的,有如缺少火藥的子彈,射不出去;如果有「能」無「權」,「能」可能被誤用,記者將變成媒體主人手中更加犀利的私家武器了。(作者為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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