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土地增值稅將改以實際交易價格,而不是依公告現值為課徵基準,引起工商界爭議,部長此一決策的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土地增值稅的立法目的是要達到「地利共享,漲價歸公」。但目前課徵的基準是以公告現值為主。巿價往往超過公告現值,差額甚多,既不課土地增值稅,又不課任何所得稅,結果當然非常不公平。升斗小民辛苦賺來的一點薪資所得,稅一點也跑不掉,大量土地擁有者,在土地上賺了上千萬,卻只納甚少的稅,你說民眾會認為公平嗎?
問:為什麼要在這時候宣布這項政策?
答:第一,土地價格飆漲,無殼蝸牛愈來愈難有殼,問題已很嚴重。
第二點,土地價格飆漲,對製造業是一大打擊。
第三點,是貧富不均的問題。台灣財富分配不均主要有三大起源:一是土地,二是股票,三是遺產的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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