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是一件完全『對人的了解』的相關事件,是如何使用文字、圖片、音樂、聲音,去說服人們感受事件,去相信事物。廣告創作涉及人們的欲求、口味、希望、癖好、渴望以及風俗、禁忌……,」這是奧美廣告董事長宋秩銘,對廣告創作的定義。
宋秩銘認為,人及知識是廣告業最重要的資產。為了引進新知,民國七十年代,宋秩銘一年花二百多萬,取得美國奧美的訓練資源。民國七十四年,首度引進外資,掀起國內廣告公司與美日聯手的風潮。民國八十年,第一個引進整合傳播行銷的觀念,包括公關、促銷、平面設計及直效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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