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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喊停,沒有打折的空間

「叩!」,立法院長王金平在此起彼落的閃光燈下,用力敲下議事槌,宣布三讀通過增訂「預算法第六十二之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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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槌,要為最近十年來,愈演愈烈的政府置入性行銷劃下句點。從此,政府再也無法用納稅人的血汗錢買新聞、作文章。

未來政府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五○%以上成立的財團法人,及政府資本五○%以上的轉投資事業,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為廣告,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立法院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說,「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不是玩假的。」

從國民黨到民進黨,對民間這股反置入的力量都不敢等閒視之,迅速達成共識。上月辭職發難的資深記者黃哲斌,決定讓連炒一個月的「連續劇」告個段落,學界也認為已經達到串連發聲的目的。

但公民團體卻說「還不夠」,「這不會是三十天的『運動』,」有人說。

政府親手劃下休止符?

除「反政府收買聯盟」之外,來自各領域的兩百多個公民團體,進一步要求持續修「政府採購法」、「廣電法」,禁止政府和政黨買新聞,也要約束企業,媒體更需負起社會責任。

「新聞自由是民主化過程最珍貴的資產,希望政府和財團縮手,不要影響媒體,」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說。而且,他們計劃在三月二十日發動遊行,告訴政府和企業,「真相,不能花錢買」。

《天下雜誌》也還在持續監督,在「預算法」通過後,專訪行政院長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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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們來收尾,劃下休止符,」吳敦義明確告訴《天下》,未來政策行銷只有兩條路,一條是正常的溝通管道,如記者會、座談會等,一條是廣告,且要光明正大揭露出資者,連節目置入都不可以,否則將予以嚴懲。

「喊停就是一個指示一個動作,沒有打折的空間,」他說。

面對來自媒改和公民團體的質疑,以及外界的監督,行政院長吳敦義如何看待?他又有什麼具體落實做法?

問:這次政府面對民間反置入的批評,反應動作這麼快,有沒有背景原因?

答:我們已經執政兩年多,沒有把前朝遺留的壞毛病改掉,這是我們應該要檢討,該改的就要改。執政黨要自我反省,我們來收尾劃下休止符,修法通過後就有法令依據,不然就是用行政規範。

問:立法院迅速立法禁止,行政院事前有沒有去溝通?

答:我們只是要求執政黨的中央政策會和黨團全力推動,無所顧忌,改革之路沒有游移、瞻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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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接下來要如何具體落實?

答:第一,既然法律定了,就嚴格遵守,第二,今後政府應該多和社會各界展開對話,雙向溝通有很多辦法,我舉一個溝通和行銷非常成功的例子就是蘇花改。

蘇花公路改善計劃在通過環評前,交通部以一年多時間先同地方做溝通,也和環境學者和環評專家溝通,環保署並展開預備評審工作,才能在去年十月順利通過審查。

重大決策,應該做行銷

政府做重大決策過程,應該做行銷。行銷有兩種,一種是以具體行動去傾聽、溝通、協調,把政策行銷出去,因為受聽人可能就是對決策有最大影響的人,如對花蓮地區的民眾而言,你要讓他們知道蘇花高是天邊的彩虹,我無法摘給你,但我能幫你照顧好腳邊的玫瑰。

當這部份努力還不夠,就公開進行廣告,不要用貌似新聞實為文宣,當廣告做得很好時,仍是會吸睛,這就是行銷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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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預算法」已經通過,但仍有人反映,不論是平面或電子媒體仍不時可見政府置入的新聞?

答:現在各部會都已停止,如果還繼續做,將來核銷會有問題。既然行政院會正式通過新聞局提案並做政策宣示,「預算法」也已經修訂,個人造業個人擔,只要有任何部會繼續做,我會依法嚴懲。喊停就是一個指示一個動作,沒有打折的空間。 

問:我們擔心會不會轉換成其他形式去置入?

答:應該不會也不可以。我想公務員還沒有積極任事到勇敢犯險違法,只為服務機關多偷渡一兩則置入性行銷。這點我是很有信心的。

至於地方政府部份要如何處理?我也同時要求地方政府,但是地方政府屬於地方自治範圍。行政院通過新聞局所提辦法後,我會依照這原則要求地方政府,否則將來核銷會有困難。

政府千萬不要再搞這種事

問:外界質疑政府說不做「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的定義曖昧模糊,未來會有很大操作空間,你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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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會,不會,那條線很清楚。政府要行銷政策,今後只有兩條路,一條路就是循記者會、座談會、諮詢會各種方式,將文宣資料透過新聞稿方式發布,閱聽人分別從不同媒介看到政策行銷的資訊,第二就是正式刊登廣告,不論是電子媒體、書報、雜誌,上頭寫文宣或是廣告,以及製作人或提供者。

我們要防的就是置入性行銷。舉最簡單例子,某大飲料公司和電視節目製作單位商量好,我給你五百萬元,但你要在男女主角從一見鍾情到魂斷藍橋,凡是喝飲料都是特定飲料,以後政府千萬不要再搞這種事。

要做廣告就做廣告,等到節目中斷時,啪的二十秒出來,不論是政治性或公益性置入性行銷都是一樣的道理。

問:雖然「預算法」已經過了,但接下來還有「採購法」和「廣電法」,行政院會在下會期會提出對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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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將來也許會變成政府的廣告文宣預算進行招標。看哪一家媒體經營公司或媒體採購公司,商品多且代理的商品比較好,才會得到適度分眾的閱聽效果。這點我們正在考慮中。

但法令上我無法再講得更細,我無法幫採購的單位代言,因為他們都比我懂,我怕我講錯了就不好。

瓜田李下都要避開

問:中國大陸在台灣買新聞愈來愈多,連監察院都對陸委會提出糾正,但這問題不但牽涉法令,也需要各部會配合,行政院對這問題如何處理?

答:陸委會對新聞媒體刊登或播出這類內容是有一些基本的要求,我會請陸委會就原有規則檢視盤點,有沒有哪些被逾越而不自知,有沒有哪些縫隙被鑽了我們沒有堵住,造成不公,守規矩的吃虧,不守規矩的佔便宜。

問:有人質疑工業局以五十萬元招待部落客參觀六輕之後寫評論,一個部落客給五千元,這事情行政院要如何處理?
 答:對這件事我沒有深入了解,但未來瓜田李下都避開,李下不整冠,瓜田不納履,古人早有明訓,既知入瓜田到李下易惹來不白之冤,又何必要前仆後繼?(林倖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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