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聯考改為電腦閱卷,取消作文之後,學生的思維方式就改變了:電腦沒有彈性,只認識標準答案,不考作文,學生失去訓練邏輯的寫作機會,邏輯推理就差了。多年來這種考試領導教學的後果是我們培養出一批只會照章行事,不會變通,人情世事都不懂的國民。他們所立的法滯礙難行,如匯款一次不得超過三萬元;他們所判的案匪夷所思,如判義務幫助玻璃娃娃的陳姓同學保護管束及民事賠償三百三十萬。
在法官的培養過程中,有一門很重要的課叫法理學,是討論立法背後的精神。民國初年的立法者受到列強船堅砲利的影響,認為列強的制度才是最好的,於是我國的民法抄自日本,刑法抄自德國,但是法律是人民生活經驗的抽象原則,不可脫離原有的文化與習俗,借來的衣服當然不合身,因此這門課的補充讀物非常多,只有了解中國人的思想才能了解中國人的行為,也才能做中國人的法官。中國最基本的立法精神是「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與其誤殺無罪的人,寧可失於寬縱。作法官的人要像歐陽修的父親,一個案子在燭光下反覆推敲,要做到「求其生而不得」才判,能做到這一步則殺人與被殺之人都無恨,人心才會平,社會才會安定。
現在的法官不懂或不能去思考法律背後的精神,只會僵化的依條文行事,殊不知《六法全書》是死的,人是活的,不了解立法精神、缺乏生活常識所判出來的案子會偏離社會的公平與正義,最糟糕的是法律帶動社會風氣,它會影響學生的人格養成,就如一位老師針對這次玻璃娃娃案所說的,「如果我是班導師,看到每個人都下去上體育課,獨留行動不便的顏生在教室,我可能會把班長叫來罵,問他為什麼不找同學幫忙一起把顏生抬下去上課;我也可能在班會時,指責同學沒有愛心,不肯幫助殘障的同學。但是這個判決一出來,以後殘障生上廁所我就不敢要求學生幫忙,我也要教他們不要多管閒事,把書念好就好。」
助人原是快樂之本,現在它變成官司之本,玻璃娃娃案其實點出一個深層的恐懼,即我們的教育已經和生活嚴重脫節了。窄狹僵化的教育已經使人民失去了思考彈性,分辨不出是非與輕重,如果再不謀求補救,二十年之後將無可用之人才。(作者為陽明大學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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