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六個姊妹,母親從小就告訴我們,「女孩子一定要念書,才不會受制於人」。父親也說,「教育,是你們以後唯一的嫁妝。」
我們姊妹大學讀的都是父親的第一志願。父親看我喜歡強辯,就說我應該去念法律系。
到美讀大學後才懂讀書
考進台大法律系後,我覺得那不是興趣所在,尤其看到司法不獨立,我的個性根本不能接受,不想繼續走這一行。父親覺得我可以留德學法,然後回來教書,但我心裡想「我怎麼可能教學生一個連自己都無法認同的東西?」
那時也不能和父親爭辯,除了學德文、日文,我還認真學了英語,想要到一個天高皇帝遠的地方,畢業後就跑到美國。
我很希望年輕人能出國念書,因為我懂得念書是到美國念大學以後,外面世界真的很不一樣。出國以前,我上圖書館是為了讀教科書,出國後才懂得知識只有分有用和沒有用,沒有分課內和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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