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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婚後財產糾紛?理財專家揭「6大細節」:伴侶一定要事先討論

近期台灣豪門與名人的感情風波四起,從郭董到陳幸妤的家事議題,都讓「婚姻、感情與財產」再次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已故藝人大S曾感嘆過:「嫁入豪門根本穩賠」,童話故事裡公主嫁進皇宮通常就是結局,但現實世界真正的生活,可能才正要開始。

婚姻財產制-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贍養費-子女扶養費-婚姻-財產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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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身為財務顧問,平時除了關心客戶、講講幹話,也很喜歡從新聞事件思考背後的家庭財務問題。

大家當然都希望婚姻可以長長久久,但人會變、環境也會變,連媽媽都不一定完全了解自己,更何況是另一半。

那麼問題來了:婚姻這份人生中很重要的「合約」,除了把另一半正式記名之外,在財務上究竟給了我們什麼保障?

幾個最常被問到的問題包括:

  • 如果婚姻出現變化,財產怎麼分?

  • 婚前、婚後財產有什麼差別?

  • 配偶可以主張哪些權利?

  • 婚姻財產制只有有錢人才需要了解嗎?

  • 什麼是婚姻財產制?

台灣夫妻財產制度主要有三種:法定財產制、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如果夫妻沒有另外以契約約定,原則上就適用「法定財產制」,因此這也是多數夫妻採用的制度。

簡單理解:

  • 法定財產制:「你的還是你的、我的還是我的,但婚姻關係結束時,婚後累積的部分可能要算一算。」

  • 共同財產制:「我們約定一定範圍內,財產一起來。」

  • 分別財產制:「你的歸你、我的歸我,各自管理,也各自承擔。」

這裡最常見的誤解是:結婚後,財產並不會因此自動變成夫妻一人一半。

以最普遍的法定財產制來說,夫妻原則上仍各自擁有、管理自己的財產;只是在法定財產制消滅時,可能涉及「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以下整理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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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項目

法定財產制

共同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

如何適用

夫妻沒有特別約定時,原則上自動適用

夫妻以契約約定

夫妻以契約約定

最大特色

兼顧財產獨立與婚姻共同貢獻

財產共享程度最高

財務界線最清楚

財產歸屬

原則上婚前、婚後財產仍各自所有

原則上依約定範圍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各自財產各自所有

財產管理

原則上各自管理自己的財產

依共同財產制相關規定管理

各自管理、使用及處分自己的財產

個人債務

原則上各自負責,但仍須視債務性質判斷

因共同財產範圍及債務性質不同,責任較複雜

原則上各自負責自己的債務

婚姻關係結束時

可能產生「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依共同財產制規定清算

原則上各自保有自己的財產,沒有法定財產制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較適合思考的族群

一般夫妻、多數家庭

希望高度共享家庭財產的夫妻

創業者、高資產家庭、再婚家庭、夫妻財務獨立需求較高者

理財規劃重點

特別注意婚後財產累積、剩餘財產計算與傳承

注意共同財產範圍、管理權與債務風險

注意家庭支出分工、退休保障及弱勢一方的經濟保障

婚姻財產制,也可以是一種理財規劃

從上面的差異不難理解,婚姻財產制度其實就像金融工具,沒有絕對哪一個最好,而是不同人生階段、家庭結構與資產狀況,適合的方式不同。

小張在一些高資產家庭的規劃中,也看過婚姻財產制度搭配其他工具,協助處理四件事情:

1. 資產保護:先釐清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涉及夫妻間的權利,避免未來發生爭議才開始翻箱倒櫃找證明。

2. 債務風險管理:若夫妻其中一方經營企業、創業或有較高財務風險,更應該了解債務究竟由誰負責,而不是以為「結婚後另一半的債就是我的債」。

3. 退休目標規劃:一方賺錢、一方照顧家庭,是許多家庭的分工模式。但如果所有資產都集中在其中一人名下,更需要提前思考另一半未來的退休保障。

4. 傳承規劃:如果涉及家族企業、父母贈與、繼承、再婚或不同婚姻所生子女,婚姻財產制度更可能牽動未來的財富傳承,因此常需要與遺囑、信託等工具一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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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扶養費和剩餘財產分配,不一樣

坊間常聽到:「離婚是不是收入高的一方,就一定要付另一半贍養費?」

或是「離婚後小孩跟著媽媽,所以爸爸付的錢就是贍養費?」

其實這幾件事是不同的概念。

贍養費:是給離婚後的「前配偶」

贍養費主要是夫妻離婚後,一方在符合法律要件的情況下,向另一方請求一定的生活保障。

所以,並不是只要離婚,收入比較高的一方就一定要終身養另一方。

是否能請求、金額多少,仍要視離婚方式、雙方經濟能力及法律要件等具體情況判斷。

扶養費:通常是「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與照顧費用」

離婚是夫妻關係的結束,卻不是父母責任的結束。

即使孩子主要與其中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仍可能需要依自己的經濟能力及子女需求,共同負擔孩子的生活、教育、醫療等費用。

簡單來說:贍養費,是前配偶之間的問題;子女扶養費,是父母對孩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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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財產分配:是在算婚姻期間累積的財產

以最常見的法定財產制來說,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可能需要依法計算夫妻雙方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再判斷是否產生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但這並不是把「夫妻全部身家加起來除以二」。

例如婚前財產,以及婚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等,在計算上都有不同規定

所以看到名人離婚新聞時,千萬別看到「身價100億元」,就直接拿計算機按「÷2」,開始幫人家算可以分到50億元。

也特別提醒的是,以下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離婚後拿多少錢,背後可能同時涉及財產制度、剩餘財產分配、贍養費與子女扶養費,四者不能混為一談。

婚前建議思考討論的6件事

與其婚後遇到問題才處理,不如婚前就把以下六件事情談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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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己與原生家庭目前的財務狀況如何?

  2. 對方家庭的金錢觀、消費觀與理財價值觀如何?

  3. 彼此對婚後生活、買房、生育與退休的願景是否一致?

  4. 婚後財務如何管理?各自管理,還是設立共同帳戶?

  5. 是否有需要另外約定夫妻財產制?

  6. 家庭甚至家族內是否需要同步做好遺囑、信託、退休規劃、婚前協議甚至公司經營權討論?

很多人覺得婚前談錢很傷感情,但從財務顧問的角度來看,真正傷感情的往往不是談錢,而是兩個人從來沒有談清楚彼此怎麼看待錢。

婚姻財產制,讓夫妻有選擇權

婚姻看似是兩位新人之間的感情承諾,但進入柴米油鹽之後,背後其實同時包含家庭責任、法律關係與財務安排。

我們做理財規劃,不是因為預測未來一定會發生壞事;就像買保險不是期待明天出事,做退休規劃也不是明天就要退休。

規劃的目的,是讓人生發生變化時,我們還保有選擇。

婚姻財產制必懂的4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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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婚姻財產制,如果只記得幾件事,小張幫大家整理成以下四點:

  1. 沒有特別約定,原則上就是法定財產制

  2. 結婚,不代表財產自動變成一人一半

  3. 贍養費、子女扶養費、剩餘財產分配是三件不同的事

  4. 婚姻財產制,其實也是家庭理財規劃的一環

小張觀點

好的婚姻不是從不談錢,而是願意把錢談清楚。

與其等到關係發生變化,才找律師、會計師與財務顧問算「我還剩多少」,不如在感情好的時候,就把彼此的財務現況、家庭責任與未來願景談明白。

也別傻傻的以為只要嫁/娶入豪門就能歌舞昇平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與責任要顧,有sense或是有顧問的家庭/族內,早就把這套制度準備的嚴密踏實了,如果把自己的未來人生不做規劃與準備,單就期待對方家能全包或負責,那麼非常可能失去自己尊嚴或是選擇權;畢竟婚姻最好的財務規劃,不是算計另一半,而是讓兩個人都知道:無論人生怎麼走,彼此都有被照顧,也都保有自己的安全感。


【作者】張家豪 Gorden

│現職:公勝財富管理顧問 資深顧問

│證書: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家族信託規劃師、信託證照、人身保險證照、產險證照等

│專長:家庭與個人理財規劃、信託規劃、財富傳承規劃、資產保全規劃、退休規劃、保險規劃等

│經歷:獨立財務顧問6年、保險業14年

(本文轉載自富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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