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台積電宣布和全球影像感測器之王索尼(Sony)簽約,在日本合資成立公司AVSM(Advanced Visio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但這次的合資極不尋常。因為,Sony是透過現金和資產移轉,挹注新公司4650億日圓,台積電則是投資現金2820億日圓(565億台幣),「採用先進製程技術,作為量產智慧型手機影像感測器所需之研發及製造的核心樞紐。」台積提供投資與技術,新公司卻由Sony作為單一控制股東,還是Sony Group的合併子公司。合資公司代表董事將由Sony指派。意思是,台積電只是做一個出錢的股東,連董事席位都無法取得,且Sony集團擁有極大的控制權。
為何台積與Sony合資公司,連董事席位都不要?
這完全破了台積電的慣例。自1996年在美國和客戶合資成立Wafertech受挫後,很長一段時間都以獨資方式運作。近幾年,日本JASM和歐洲ESMC雖和多家公司合資,但台積電都掌握主導權。
天下總主筆陳良榕專欄。半導體狂熱、科技巨頭謀略的最犀利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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