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並非全球首個護病比入法的國家,讓人好奇,其他早已入法的地方都過得好嗎?
想回答這疑問,賓州大學是最好的諮詢對象。
作為常春藤盟校之一,賓大是全球研究護病比的重鎮,校內有「全球護病比研究之母」艾肯(Linda Aiken)坐鎮。
她創立賓大的健康成果與政策研究中心,一生投入護理品質研究,全球首個推動護病比的地區美國加州乃至後進,政策設計都受她影響。
台灣護理相關團體最常引用「護理師多照顧1名病人,死亡風險會增加7%」的說法,即來自她的研究。
儘管艾肯因公務繁忙不便即時受訪,仍協助牽線長年且重要的研究伙伴、同校護理系教授拉薩特(Karen Lasater)。
拉薩特在賓州取得護理博士學位,今年甫升上教授,同時是健康成果與政策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她的專長即是護病比與成效評估,論文曾登上《JAMA Health Forum》等頂尖期刊,目前正執行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引入護病比後的成果研究,是該領域的學術新星。
她的研究有哪些重要發現?又如何看待台灣目前護病比的制度設計?以下為專訪摘要:
橫跨數十年的實證研究都說明,改善護病比,能促成護理師、病患與醫療系統三贏。
以我最欣賞的澳洲昆士蘭為例,該地衛生署特別編列經費做實驗,說服大眾這是正確的方向。
改善護病比,解決護理師出走惡性循環
衛生署委託我們做獨立評估研究,將公立醫院分成「遵守護病比規範」與「不受約束」2組。經過4年的前後測分析,結果顯示前者不僅有效改善護理人員工作環境,還幫助降低病人的死亡率、再住院率與縮短住院天數。
還有個重要發現,是省下來的錢不只可以抵銷多聘護理師的支出,床位周轉加快後還能收治更多病人,帶來額外收益,整體公共醫療支出共節省7000萬澳幣(約16億台幣)。
研究成果不僅登上《刺胳針》,昆士蘭做法同時吸引澳洲其他地方跟進。
改善護病比的另一個好處,是有效降低護理師離職率。在美國,護理師的離職率平均約為17%,這是個嚴重問題(編按:台灣近3年離職率約12%)。
護病比高會帶來惡性循環,當護理師出走,進一步推升護病比,又會讓更多護理師選擇出走。
不重視留任,只在意有多少新人加入,就像不斷往漏油的油箱裡加油。護病比是護理師快速流失的關鍵,先修好這漏洞才能解決問題核心。
| 實施國家/地區 | 實施 時間 |
護病比規範 | 成效 |
|---|---|---|---|
| 美國加州 | 2004年 | 全天1:5 |
|
| 澳洲維多利亞州 | 2015年 | 日班1:4 夜班最高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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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昆士蘭州 | 2016年 | 日班1:4 夜班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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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奧勒岡州 | 2024年 | 全天1:4 (原本1:5,今年改為1:4) |
評估中 |
|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 | 2024年 | 全天1:4 部份科別1:7 |
評估中 |
| 台灣 | 2026年 | 醫學中心白班1:6 醫學中心小夜1:9 醫學中心大夜1:11 |
待評估 |
| 資料來源:賓州大學健康成效與政策研究中心2025年政策簡報 | |||
| 研究整理:蕭散霞(與AI協作) | |||
護理師荒真相:不缺護理師,缺願意留下的人
改善護病比的過程中會遇到許多質疑,其實都有對應之道。
最常見的提問是,全球都在缺護理師,到底該怎麼改善護病比?
但事實是,我們其實不缺護理師,缺的是願意投入的護理師。
根據統計,美國有500萬名領有執照與登記的護理師,其中卻有100萬人沒有從事護理工作,所以美國根本沒有短缺,我知道台灣的狀況也類似如此。
我們做過調查,詢問這些人為何不願投入護理工作,最常見的回應是因為擔心工作量太大,無法提高高品質的護理服務,守護病人安全。這又再次說明改善護病比的重要性。
另一項質疑,是改善護病比可能引發關床潮。老實說,我從來沒有找到任何實證研究指出護病比政策會導致關床。
以加州來說,該地自2004年開始實施護病比政策,儘管加州政府從未提供醫院補助,都要求醫院自籌款項,仍未出現任何關床案例。
AI不是萬靈丹,有時反而是負擔
最後,則是會有人提出可以用導入科技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護理人力的論點。
過去每次有新科技出現,眾人都會指稱它們多有潛力,但後來發現多數時候都無法幫助護理師減少工作量,反而是增加負擔。
導入AI應用也是如此,很多宣稱可以加快流程的工具都加重護理師負擔。曾有護理師告訴我,導入電子病歷後他們反而需要花更多時間做文字記錄,又如為了讓病房裡的儀器能接收聲音,護理師得要大聲喊出以前不用講的話。
我無意全盤否定科技,但在還未有任何實證研究說明AI對護理工作的顯著效益前,這不該當作醫院忽視護理人員補充的藉口,改善護病比才是有著數十年實證支持的根本做法。
給台灣護病比建議:算法跟大夜班都該改進
回頭看台灣,我很開心藉這機會認識台灣的狀況,也對政策設計有些建言。
我支持緩衝期的設計。大多數地區在法案通過到正式實施、醫院面臨罰則之前都有段緩衝期,譬如加州設有5年緩衝期。對偏鄉醫院等特殊醫院,可以另外設計豁免期,前提是院內的護理師要有共識能接受這做法。
至於計算方法,我對採取月平均有所疑慮。一來,在部份狀況下有些病人無法得到預期中的妥善照顧,同時給了醫院操弄的空間。
在加州或奧勒岡州,都是採取時時達標的標準,且每位護理師手上的病患都得符合護病比。
昆士蘭的做法稍微有彈性,雖然同樣是要求時時達標,但是以護理單位來做計算,意思是在1比5的護病比下,可以接受1位負責6位病人,另1位負責4位病人。
但這些地方並無監控機制,若超標,通常由護理人員提出申訴,再由衛生主管機關介入調查。
最後則是台灣三班護病比的規範,大夜班根據不同層級分別是1比11到1比15,這幾乎是白班的2倍,需要改善。
多數人容易有迷思,以為病患晚上都在睡覺護理師應該很閒。但病人的要求並不會一到晚上就消失,他沒事不會躺在醫院裡睡覺。加上少了家屬跟看護等這幾雙眼睛看著,護理師需要擔負更多責任確認病患狀況。
透過立法強制要求更好的護理人力配置是好做法,但政策並非非黑即白,可以保持彈性,重點是找到一個可以讓各方接受的方案。
(責任編輯:池珮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