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川普上任第一天簽署了10紙有關移民的行政命令,其中包含,無身分者在美國產下的小孩,不再可以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分。
川普屢屢說要撤銷「屬地公民權」,但這是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所保障的權利。
川普沒有說他要透過什麼方式撤銷,無論方法為何,但任何相關行政命令都會被法院即刻判定無效。
川普要達到這一點,唯有修憲一途,但門檻非常高,不但在眾議院與參議院都要獲得2/3議員同意,還必須得到3/4州的批准。
什麼是出生地公民權?
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開宗明義定義了「出生地公民權」為,「所有於美國出生或歸化美國並受其管轄者,皆為合眾國及其居住州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