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科技圈大事,是美國司法部控告Google搜尋反壟斷案正式開庭。
這是1998年微軟案以來的最大同類型官司。有趣的是,兩案皆與瀏覽器有關,而當年微軟是全球市值第二大企業,今日Google則是第四大。很多人討論,Google是否將被分拆、霸權不再?
回顧微軟案的後續發展,2000年中地方法院判微軟敗訴、應被分拆。接著此案上訴,2001年中,巡迴法院認定地院法官開庭期間與媒體討論該案,不合道德標準,駁回其判決,亦即微軟不必分拆。
至此司法部發現大勢已去,2001年底與微軟和解,僅須開放作業系統API(程式語言介面)供應用開發商使用,幾乎等於沒懲罰。
其後,IE得以持續與作業系統綁定,維持近九成市佔率,但到2004年卻開始衰退,原因是壟斷期間微軟減少投入,導致IE原地踏步;另一方面,開源的Firefox匯聚全球開發者能量,持續躍進,開始獲得用戶青睞,願意手動下載使用。
天下總主筆陳良榕專欄。半導體狂熱、科技巨頭謀略的最犀利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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