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人入台後,1896年為了改變台灣漢人的生活習慣,開始著手建立公有消費市場,並制訂相關管理辦法,1909年(明治42年)選定南門市場今址設立了「彰化市公設消費市場」,到了1936年(昭和11年)日本政府發佈「台灣都市計畫令」,將市場納入都市公共設施建設與管理體系之內,透過官方經營管理,讓衛生習慣內化為台灣人生活的一部份。
1936年(昭和11年),日本政府更進一步興建彰化市貸店鋪(いちかいてんぽ,直譯為市場店鋪),範圍從南市場的東邊往前擴建到現在的民族路。從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的「彰化市貸店鋪新設工事設計圖」來看,是一整排整齊美觀的二層樓街屋,一樓軒下(走廊)留有看板的門額空間,其上有窗戶向外突出,窗下則有三個圓窗,各個街屋都統一設計。現在唯一留存而無遮蔽物者,為民族路481號的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