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或許聽過這樣的理論:富裕人口普遍較貧窮人口纖瘦。確實,這個道理在已開發國家如美國、英國、德國、法國以及亞洲富裕國家如韓國等等,都是被統計數據證實的。
你或許也聽過,富人比窮人苗條的原因:窮人較難買得起健康食品;時間不夠、知識不足,導致窮人較可能選擇加工食品或快餐,也沒空運動……。這些解釋看起來合情合理、具有說服力,但卻有一個關鍵問題——事實上,不管在哪個國家,收入和體重之間的相關性,都幾乎由女性群體驅動。
Eurosat的最新數據顯示,在美國和義大利,收入與肥胖之間的關係對男性來說是平坦的,而對女性來說卻向下傾斜(愈肥胖收入愈低)。在韓國,男性的收入/肥胖相關性甚至呈正相關,但被女性的急劇負相關所抵消。在法國,男性的這一曲線緩緩下降,但女性的負斜率要陡峭得多。這模式適用於大多數富裕國家。
白話文即是:富男人和窮男人差不多重,但富女人比窮女人瘦得多。
殘酷的性別差異
這些年來,針對這個議題所做的研究與統計不少,再再都顯示著女性在維持身材這件事上,面臨比男性同儕高出許多的壓力。
- 研究顯示,大約一半的男性CEO體重超重,但只有5%的女性CEO超重。
- 一項著名研究發現,女性體重每增加65磅(約29公斤),薪資就會下降9%——相當於3年工作經驗的肥胖懲罰。
- 另一項類似的研究顯示,體重較重的美國女性比平均體重的女性少賺9,000美元;體重非常重的女性更少賺19,000美元。而且豐餘女性比超重或肥胖男性賺得更少。
- 《經濟學人》援引研究指出,肥胖女性獲得碩士學位的薪資漲幅約為18%,減掉65磅獲得的平均薪資成長約為10%,「女性可能會發現減肥幾乎和接受額外教育一樣有價值。」
- 此外,對肥胖女性的歧視,並沒有隨著她們人數增加而下降。經濟學家倫珀特(David Lempert)指出,超重者愈來愈多,但超重帶來的罰款在1980年到2000年之間成長一倍。(美國的健保費通常由雇主支付,超重或肥胖的人往往會承擔更高的費用,但尚不清楚為何這筆費用只轉嫁到女性員工身上。)
- 「追求苗條」可能會以犧牲女性想做的其他重要事情為代價,比如專注於考試、工作——這反過來又讓她們的學業與職場表現更劣勢。肥胖的恥辱感也會降低少女的自尊心,導致一系列阻礙學業成功的問題。研究顯示,肥胖女孩的輟學率較高,也較難上大學。
這讓那些相信「富人普遍比窮人瘦」的研究者紛紛停下來,思考為什麼這樣的動力幾乎只影響女性群體。
父權社會的安排
研究者普卓夫斯卡(Tetyana Pudrovska)解釋道,這樣的差異可能源於人們對「吸引力」的看法:對於女性來說,「有吸引力」與「看起來很瘦」更相關。
「在我們的父權文化中,『苗條』與『女性的身體吸引力』比男性的更為密切,」她說,「肥胖違反了社會對女性『美』的文化標準。」 因此,肥胖的恥辱在性別上是不平衡的——女性首當其衝。
不幸的是,吸引力在工作場所有很大的影響。一項研究發現,有魅力的人更有可能從事人際交往方面的工作,例如銷售人員、接待員、收銀員或服務生。另一項針對律師的研究發現,有吸引力的律師往往在較高薪的私人企業工作(他們必須招攬自己的生意),而不太有吸引力的律師,則在公部門工作;有魅力的律師也更有可能成為訴訟律師。
「社會上有這樣一種看法,如果你是男人,胖一點還可以。」研究肥胖與收入性別差異的學者西尼爾(Jennifer Shinall)說。
一些研究支持這個想法。2011年的一項研究調查了青少年男孩和女孩對肥胖的態度。孩子們表示,他們「如果胖,寧願當一個胖男孩,也不要是一位胖女孩」,而且「男人超重更正常。」
在這樣的父權文化下,女性在「維持主流認可身材」方面承擔著比男性更大的風險。在資本主義的推波助瀾下,女性時尚雜誌、健身班、飲食控制班的姣好身材廣告,也都從方方面面形塑女性對身體更嚴格的標準。
該怎麼解決?
近年來,各國興起「大尺碼」相關的解放運動,在傳媒廣告、服飾設計上擁抱女性身材的多元化,然而從文化著手是最困難的,需要數以年計的耐心。
相對而言,從法律下手是比較可行的做法。
例如在美國,密歇根州和九個城市的法律,禁止基於體重的工作場所歧視。對於所有其他司法管轄區,肥胖女性能夠以性別歧視為由起訴她們的雇主。美國的《民權法案》第7條也幫助良多:「性別附加」(sex plus)條款,專治企業對完全相同情況的男性和女性的不平等待遇。
《經濟學人》在一篇名為〈瘦身經濟學〉的文章中寫道:作為一名女性,可能一生都在擔心超重會給自己帶來什麼後果。無論是順從父權邏輯或抵抗它,都要付出不小的代價。這是一場長期抗戰。
(資料來源:The Guardian, The Economist, The Guardian, National Geogra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