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在追蹤營建廢棄物的過程中,最常聽見的就是「去找彰化地檢署」。
這不是第一次。2011年塑化劑案、荷亞公司販賣過期食品,到大統混油案、毒奶粉,還在纏訟中的頂新越南油,甚至卜蜂污泥案,這些震驚台灣社會的重大民生犯罪案件,都是彰檢偵辦。
《天下》取得中南部五縣市276筆營建廢棄物棄置位置,其中就有188筆位於彰化,背後原因是彰化環保局查緝得特別勤。彰化地檢署正是環保局的靠山,透過全國最早、最完整的檢警環調團隊。由檢方主導,整合警察機關、環保署、地方環保局、縣市調查站等行政單位,共同查緝重大環保犯罪案件。
講起為什麼成立檢警環調團隊?「實際去看過這些受污染的河川與農地就更有感受,簡單講,就是憂心忡忡!」戴著眼鏡,長相斯文的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銘仁直言。

重大國土污染案,需要跨縣市合作
看見河川與農地被污染,卻沒辦法讓犯罪者被定罪,是王銘仁在辦案現場最大的痛苦。之前,他在台中地檢署偵辦達新空污案,明明未經處理的煙囪從2013年就開始排放廢氣,居民早已檢舉,但沒有搜索權的環保署,只能查核表面加工設備與污染排放狀況,面對廠商隱密的非法排放管道與假帳,稽查人員都束手無策。
直到4年後,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找上王銘仁,檢方與環保署合作,才終於快速破案。經此一事,王銘仁驚覺,若沒有平台整合各機關、建立溝通管道,環保單位不知道哪些屬於需要報給檢察官的「環保案件」,檢察官也不懂污染環境物質的相關知識,案子將神不知鬼不覺地消失。
為了追查完整的犯罪產業鏈,從台中到彰化地檢署,王銘仁升為主任檢察官後四處奔走牽線,集結各界人力與資源,終於成立檢警環調團隊,誓言打擊國土污染犯罪。
「利用檢察官身分,我們可以依照偵辦的需求整合各個部門,」王銘仁解釋,要處理國土污染案件,團隊結合了警察單位、環保署與各縣市調查處,建立群組與通訊群組,能在短時間動員大量伙伴。
「24小時歡迎光臨」即時溝通,聯手打擊犯罪產業鏈
「同仁發現問題跟我反應後,我馬上聯繫王主任,」彰化縣環保局稽查科長林三能講起今年12月初定讞的同開重金屬污泥案,頗為自豪。同開重金屬污泥案雖然起源於彰化二水,但過了濁水溪,林三能擔心就沒有權力(管轄)了,所以第一時間,他直接通報給彰檢。
通報後,王銘仁馬上通報環保署,透過環保署可以直接聯繫各縣市的環保局。彰檢馬上從二水跨縣市追查,一路追到台中大安溪。最後,共計發動30多次的偵查行動,含6次大規模搜索,22處搜索遍及彰化、苗栗、台中、南投、桃園及雙北,動員500名檢警與相關機關人力。
檢警環調團隊各司其職。偵查公司金流與營運狀況,是調查單位的強項;警察機關握有犯罪場址與深入在地的資訊;環保犯罪涉及多領域的知識,對於廠商的製程是否符合規定,環保局負責專業的檢驗,一旦認定適用刑法,保七就會展開跟車、通訊監察等偵查手段,而整合每個單位的人,就是地檢署的承辦檢察官。

將檢方納入編組,若現場發現新事證,檢察官可以馬上率隊進行搜索,「這對保七同仁鞏固犯罪證據非常有效率,以前在其他縣市或其他案子,很少看到這樣的做法,」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負責食安與環保犯罪任務,二中隊隊長莊理德2年多前開始與王銘仁密切合作。
「他身段柔軟,非常體貼各路友軍,」莊理德觀察王銘仁,「我們這個王主任,就是7-Eleven,24小時為您開門歡迎光臨。」
在王銘仁的帶領下,檢警環調團隊近2年破獲多起大型國土污染案件,每每動員上百人,戰功赫赫。
中區環境督察大隊長施勝鈞則驕傲地說,「團隊就像大家庭,已經超越過去檢察官跟行政機關的關係。幾年合作下來,既是戰友,也是朋友,更是家人。」
檢察官界首位法規會委員,用實務經驗補法規漏洞
為了讓自己在法庭上提出意見時論述更有力,王銘仁開始「勤讀書」。
2年前開始,他晚上下班後將過去環保案件的判決盡數撈起,詳讀到夜半,也鑽研環保法規,「我要看看當時廠商提出什麼證據、規範有什麼問題,才會讓這些人最後都判無罪,」他的眼神很堅定。
白天率領檢警環調團隊辦案,晚上獨自與法條奮鬥,王銘仁今年被任命為環保署法規會委員,能夠直接參環保署內部相關法規的討論,是檢察官第一人。
督察大隊長施勝鈞指出,能被請去做委員,代表環保署認為王銘仁對環保法規有一定知識與見解,法規會納入第一線檢察官的看法,將使環保法規更貼近實務需求。
「王主任直接跟環保署提出我們的對策,他們就會知道過去認知跟現在(犯罪集團)的做法已經不一樣,」處理國土污染案件20年,王銘仁組上的檢察官施教文說,這是彰化地檢最大的榮耀。
事實上,一路偵辦重大民生犯罪案件的彰化地檢署,早有影響法規的傳統。2013年偵辦大統橄欖油事件,發現刑法38條關於「沒收」的規定有疏漏;環保署循環資源辦公室的5個小組之中,有機資源組、無機資源組與產業循環管理組3組也是因彰檢近年偵破的大型國土污染案件,才新設專組處理。更不用提食安法修法,正是與當年食品污染案件有關。
不只判刑,還要犯罪者「還我國土」
「我去法庭第一句話就跟審判長說,被告判多久我都無所謂、要緩刑也無所謂,但請審判長,讓被告把堆置在彰化、台中所有的污泥都清走吧!」施教文言辭懇切。
施教文是同開污泥案的辦案檢察官,開庭時,他堅請法院將「恢復環境」成為附帶條件。因為處理一噸污泥要1.2萬,全部清除要近17億,若不由廠商負責這些鉅額的費用,最後恐得全民買單。
「辦國土污染案件,最後沒有讓土地恢復原狀的話,又怎麼樣呢?」他認為,唯有讓不肖廠商把廢棄物與污泥從土地上移除,讓他們知道貪一時暴利,要付出數倍代價,這些人才會學到,不能把破壞國土當作賺錢生意。
「我想,就是這些使命感給我們決心,」王銘仁認為,保護國土環境的使命,彰顯了檢察官的工作價值。
走出地檢署,採訪的尾聲,天色已晚。王銘仁與施教文說著未來幾個月還有數起偵查中、暫不能多談的案子,每個案件背後,又是一場新的冒險。
(責任編輯:黃韵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