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前篇:廢土流浪記1》錢歸你、垃圾歸我?北部大都更,正殺死中南部農地】
北部營建業者:3倍價也運不出去
鏡頭轉向北部,北部營建業者今年也三聲無奈。「今年貴得離譜,以前廢棄物處理成本約在300萬,今年要價1000萬,」璞園董事長李忠恕說出價碼,璞園今年將敦化北路舊辦公室拆掉改建預售屋,直接目睹成本飆3倍價,「而且時間還拉得很長,東西倒不出去。」

以都更工地為例,營建廢棄物的旅程是這樣的:俗稱大鋼牙的重機具一口咬下,老屋化為碎塊,被清運車送去營建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廠,再經過數次的磁選、風選及人工分選後,篩出木材、塑膠等可燃物,進焚化爐或當作鍋爐燃料;而鋼筋、玻璃再資源回收。另外篩出的砂土、混凝土塊和磚塊,打碎可以混進低強度混凝土(CLSM)級配料上,用於管溝回填。

處理費會貴,是因為上述大部份的材料都遇到同樣的瓶頸:供過於求,沒有人要。
新北市最大的營建廢棄物處理業者陽光城市開發副總經理郭家祥分析,自從環保署推動CLSM級配料優先用焚化爐底渣,去化管道就大大受限。
沒有人要的砂、混凝土和磚塊,最後的去路是填埋型土資場。但北部最大棄土場月眉前年11月坍方,整治工程拖宕導致兩年沒有對外營業,預計明年4月才會重啟收受土方。
中央想過辦法,騰出台北港填海造陸的40萬方容量給北北基桃的民間工程。但對很多民間業者而言,這40萬方根本看得到,吃不到。
「這些本來要去台北港,現在都不去了,」郭家祥走到擱置在處理場內的兩座磚塊、混凝土塊小山比劃著。原來,台北港針對海事工程填埋的磚塊、混凝土,特別要求含磁磚等雜質不得超過10%,理由是磁磚釉料的鉻超標,填海有環境疑慮。

但對業者而言,要降低磁磚的含量,營造業者必須在拆屋時一塊塊把磁磚敲下另外分類,否則大鋼牙一咬碎,磁磚黏著混凝土一起送來處理廠,很難再分選到符合標準。
「營造廠不可能那樣拆,」台北市營建廢棄物處理業者好名企業負責人林智賢比喻,大樓拉皮要多久,拆屋工期就要增加多久,「成本和時間至少是4倍。」
至於地基挖方原本有兩個去路:一是填土,二是燒成磚塊。但雙北以前是湖泊,地下室開挖下去大部份是泥巴,沒有人要。而現在樓愈蓋高,磚愈用愈少。磚燒製成本高、又有排碳問題,新北市兩間磚窯已經關門,北部只剩桃園有四間磚窯,但桃園又不收外縣市土方。
焚化爐不夠燒!處理場停收
能再利用的去化管道都堵住,沒有再利用價值的垃圾碰到問題就更大了。台灣24座焚化爐又老又舊,處理量能大打折扣,只能優先燒生活垃圾,所有的事業廢棄物都得排隊等。
位在台中的總茂,是台灣第一家營建廢棄物處理廠,成立21年以來今年破天荒停收兩次,「現在不是價錢的問題,是沒有扣打(額度),」董事長陳顯章指著堆得一層樓高的垃圾解釋,之前廠內根本不需要堆置垃圾,但12月高雄岡山、仁武焚化爐停收外縣市事業廢棄物後,總茂什麼時候開大門收營建廢棄物,要看焚化爐處理量什麼時候解套。

坐困愁城的營建業者,成為非法業者的目標。而台61線沿線的農地、魚塭地,就成了最大受害者。
《天下》跟著稽查員走進嘉義東石鄉東側一處魚塭。8000多平方公尺(約2500坪)的土地,三分之二被磚塊、混凝土塊和垃圾佔據。
不知情的80幾歲老地主用一年10萬租金租給不肖業者,事發後只抓到脫產的車手。依廢棄物清除管理辦法,若無法追查棄置行為人,清理的責任就落到地主身上。這處魚塭依公告土地現值246萬,就算賣掉來清垃圾都不夠。「破產也清不起,」嘉義縣環保局稽查隊分隊長黃郁瑩直言。
三代都清不掉的昂貴垃圾
到底要花多少錢?今年3月,嘉義縣鹿草鄉一處1.8公頃魚塭被傾倒約5萬5000多噸的營建混合物,抓到的車手只是非法集團最末端下線,名下僅有一部汽車,根本無法賠償。依現在營建廢棄物處理費用動輒一噸8千到1萬的行情,縣府估算的代為清除費用,高達4.7億。
「很可能過三代、過100年,那些垃圾還是在那裡,」張根穆認為這是對國土立即傷害,「有很多地主被我們告知之後,甚至得憂鬱症。」

台灣最大地主國有財產署也是一大苦主。嘉義縣估計,今年三分之一棄置案件是國有地,處理金額預估至少十億。因為地處偏僻沒有監視器,多數連車手都抓不到,無處求償。《天下》詢問國產署今年名下全台被傾倒的土地數量、預估清除費用及後續因應作為。國產署沒有回應。
營建土方中有垃圾,環保機關和檢調還能列為廢棄物,依廢清法列管、移送,要亂倒的人負責、要求地主盡管理責任。但純廢土只要檢測沒有重金屬超標,環保機關幾乎拿它沒轍。
純廢土不是「廢棄物」,而是營建署認定的「資源」。地方環保局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廢土棄置案轉送地政單位。依照區域計劃法,因未農地農用,供廢土棄置的地主最高會被罰鍰30萬。 「非法業者會跟地主說,就算被罰,當作買土的成本也划算,」鄭鵬豐觀察,這是庄裡最新的話術。但農民並不知道,自己用30萬罰款買的「土」,其實是廢土。
還有一個法規是廢清法第二條,以「被拋棄」的定義移送每起棄置案。但環保署廢管處副處長劉瑞祥坦白地說,廢土棄置案量太大、偵辦成本高,但立即污染風險相對較低,環保稽查量能有限,「我們有更急迫的環保犯罪要處理。」
農地上布滿平頭山,下面是控肉
為了不想被罰款,地主會在墊高的地上種農作。即使被墊得比灌溉溝渠還高出許多,無法排水,但只要長出綠意也許就算「農地農用」。
11月到12月,《天下》記者兩度走訪彰化大城鄉一處違法回填農地。上頭種的玉米理應比人高,經過一個月玉米鼓起結穗,植株仍僅有50、60公分。「這怎麼可能是要種來賣或吃?」林三能嘆氣,他看多了這種「裝飾性」的農作物。

「這土地就這樣報廢了,」長年關注環保案件的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銘仁直指,不能因為是土就掉以輕心。土方和廢棄物業者會把農地挖深、埋土石方和垃圾,這種層層疊疊的堆法,被稱作「控肉」。人只看得到正常的表土,不知道下面究竟多深,太容易藏匿有害污染物,環保單位必須大費周章開挖、送驗才能確定。而像彰化幾乎每兩天就有棄置土方案件,基層根本疲於奔命,難以查案。
中南部環保機關攔到北部的非法砂石車,要行文給當地縣市政府由對方調查處分,「一來一往大概要一個多月、兩個月,搞不好那個建案都蓋完、土都載走了,」江培根說。
地方管理強弱不一,土方去向難追蹤
為什麼還得跨縣市行文才能處理?癥結在於土方沒有中央專法管理,而是由各縣市自訂地方自治條例。各地管理強度不一,有的縣市要求砂石車要有GPS系統、有的縣市沒有,造成業者哪裡管理鬆,就往哪裡去。
最諷刺的是,當中南部縣市動員大批人力阻擋北部廢土,營建署的土石方申報系統卻歲月靜好地呈現「供需均衡」的完美秩序假象。
原來,營建署只管土方產出的「土頭」量體,一旦進入土資場就視作做產品,不像「廢棄物」要追蹤後端去向。以至於合法的砂石車從工地進到土資場轉一圈,同一車的土再出場,行蹤從此成謎,也沒人管,「土尾」永遠質量平衡。
營建署在2019年修改了12年未動的「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把後端管理納入規範,但處理方案只是「政策指導原則」,沒有法律位階,要等待地方政府擬定法規,才能強制將後端納管。處理方案修改至今兩年,僅產土量第6低的台東縣,本來法規就有後端管理而無痛接軌,其他縣市連草案都還沒有。
營建署工務組組長劉宇凡坦承進度落後,已把土方管理草案納入明年年中地方公務機關的管考項目,「希望榮譽感能夠提升地方管理作為。」
問題是指望地方榮譽感,並不能解決問題。
台灣營建土石資源學會秘書長陳屏甫指出,地方政府通常僅一個承辦人員負責土方報表查核,像雙北每年都會有30幾萬車次砂石車進入新竹縣土資場,一年有30萬張聯單;若連出場去向也列入管理,等於承辦人一年要查核60萬張聯單,根本吃不消。
全台目前僅有桃園市針對土方每立方繳納10元管理費,每年就有7、8000萬經費,這也是為何全台僅有桃園得以整合GPS及電子聯單系統。其他縣市要跟上,還得看議會同不同意對土方收費。
當愈多土方假借產品之名行廢棄之實,中央需要制定專法,才能跨縣市採取一致的管理標準。
需要中央專法與廢棄物去化管道
面對《天下》長達3個月的追蹤與詢問,營建土方、廢棄物的主管機關營建署、環保署終於提出了解套方法。
明年月眉重新營業外,新竹以北將會新開4個土資場,加上桃園航空城填土容量,或許有望緩解餘土危機。

此外在營建廢棄物部份,營建署建管組科長劉奇岳也指出,營建署將修改「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界定產品品質標準並且要求申報產品流向。目標是透過品質提高,提升後端市場價值。
劉瑞祥則坦言,焚化爐進入整改期,未來4年都是廢棄物去化的陣痛期。環保署已經著手研究營建廢棄物做為取代煤炭的固體再生燃料(SRF),若在業者分選技術更精進、SRF混燒的底渣法規修改有共識後,有機會解決問題。
但這些措施對現在嚴重消化不良的市場來說,恐怕是緩不濟急。
營建研究院院長呂良正指出,歸根究柢,土木建物生命週期長、處理門檻不難但量體很大不容易壓縮,處理價格長年過於便宜。國家政策若沒有清楚的獎勵或管理方向,業者看不到市場,投資升級的意願就不高。
另一個思考方向,是要求營造商負起更多的責任。像歐洲營建業不僅開始規劃建材銀行的循環概念,也在推行產源責任落實,盡量不使用難以回收處理的建材、並嚴審後端處理。
全台房市熱,重劃區地價飆漲、都更及危老金額創新高,當建照、拆照一張一張發,土方和廢棄物問題必須有更徹底且全面的解方,而不是讓西海岸土地和居民代為受過。(責任編輯:曹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