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內幕》採訪4位YouTube創作者芭布(Natalie Barbu)、桑特(Sienna Santer)、莉希馬琪(Lauren Riihimaki)、帕頓(Caitlin Patton),詢問他們如何經營自己的生意。
網紅們透露,YouTube創作者的主要賺錢方式包括放廣告、拿贊助、賣商品、透過聯盟行銷賺取收入等。
基本上,來自YouTube的直接廣告收入有時很不可靠,尤其如果創作者的影片包括爭議性內容,會有其風險。因此很多網紅不會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透過多樣化的方式來增加財源。
像美國網紅Mallory Cornelison有2.7萬個Instagram粉絲, 10.9萬個YouTube訂閱者,她每年平均來自社群媒體的收入是1.2萬美元,其中YouTube廣告佔5000美元,贊助露出佔5000-7000美元。
另一位網紅Valeria Hinojosa有13.4萬 Instagram粉絲,她來自社群媒體的年收入大約是15-20萬美元,全部都來自Instagram贊助內容。
以下一一介紹網紅4種主要生財之道:
1. 經Google過濾的影片廣告
YouTube夥伴計畫允許有超過1000訂閱、4000小時觀看時數的創作者在影片內放置廣告來賺錢。
部分YouTube創作者的廣告置放策略,是以最大化利潤為目標。一般來說,可以賺多少錢取決於一支影片的觀看時間、長度、觀眾的人口統計樣貌。
擁有25.2萬訂閱者的網紅芭布透露,一支觀看次數10萬的影片可以讓她賺多少錢。
平均來說,10萬次觀看的影片可以讓她獲得500到1000美元,取決於她在影片裡放了多少廣告。她的每千次曝光成本(CPM)約是10美元。
2. 廠商贊助業配
哈佛大學二年級學生桑特透過影片分享在哈佛大學的日常生活,成了網紅。她在臉書有29萬3000訂閱者,而她透過YouTube頻道宣傳商品賺的錢,足以完全支應她的支出。
她表示,在YouTube上的每次贊助露出,她索價1000到4000美元。
桑特表示,她通常每次贊助會在影片中出現60到120秒,有時候廠商會要求做「贊助包」,包括Instagram貼文、限時動態、YouTube影片中30到60秒的露出。
3. 賣東西
網紅莉希馬琪打造了自己的品牌LaurDIY,擁有890萬訂戶。她的商業帝國現在透過授權,在Target、沃爾瑪等賣場販賣DIY手工包,也在亞馬遜與Jay Franco品牌合作販賣寢具。
莉希馬琪解釋,只要把粉絲納入網紅的商品製造過程,粉絲就會對商品更有興趣。舉例來說,如果網紅要做一支手鐲,可以把自己挑選顏色、珠子、風格的照片和影片分享到社群媒體上,增加參與感。
2018年以來,莉希馬琪透過Med Merch販賣各種商品,包括T恤、手機殼、項鍊等等。
4. 聯盟行銷
25歲的帕頓是普度大學畢業生,在Instagram有2.4萬個粉絲。她的數位品牌是最大收入來源之一,而她的賺錢方式除了替贊助商業配,還有聯盟行銷。
帕頓會在她的部落格、Instagram、YouTube頻道分享流行時尚的內容,透過聯盟行銷計畫RewardStyle來賺佣金。這項計畫讓帕頓這類時尚網紅可以選擇在Instagram上貼出通往服飾網路商店的連結,讓粉絲可以直接連過去購買。
知情人士透露,聯盟行銷給網紅的分潤一般是5%到20%之間,趴數取決於公司的規模和預算等不同因素。
(資料來源:BI、Huff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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