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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內幕》採訪4位YouTube創作者芭布(Natalie Barbu)、桑特(Sienna Santer)、莉希馬琪(Lauren Riihimaki)、帕頓(Caitlin Patton),詢問他們如何經營自己的生意。
網紅們透露,YouTube創作者的主要賺錢方式包括放廣告、拿贊助、賣商品、透過聯盟行銷賺取收入等。
基本上,來自YouTube的直接廣告收入有時很不可靠,尤其如果創作者的影片包括爭議性內容,會有其風險。因此很多網紅不會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透過多樣化的方式來增加財源。
像美國網紅Mallory Cornelison有2.7萬個Instagram粉絲, 10.9萬個YouTube訂閱者,她每年平均來自社群媒體的收入是1.2萬美元,其中YouTube廣告佔5000美元,贊助露出佔5000-7000美元。
另一位網紅Valeria Hinojosa有13.4萬 Instagram粉絲,她來自社群媒體的年收入大約是15-20萬美元,全部都來自Instagram贊助內容。
以下一一介紹網紅4種主要生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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