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專訪

【司法改革專題】檢察官的告白:在正義與權力之間

司法現場的審檢辯三方,擁有偵查權的檢察官一直是最受爭議的角色。第一線的檢察官,如何看待手上的權力?又如何面對外界的不信任和內部的政治壓力?

司改-劍青檢改-偵查權-檢察一體-檢察官 檢察官的定位問題也是這次司改重點之一。(圖為設計畫面,圖中人物並非當事人)圖片來源:劉國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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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檢察官的起源嗎?」

端著咖啡坐定,M起了頭,「那是法國大革命之後,人民和國家對立的理念下,設計出來分割法官權力(代表王權)的角色,」個性溫和的他,眼神突然有銳光。

M是個十幾年資歷的中生代檢察官,大學念法律系時,教授教的都是「警察、檢察官是國家權力的迫害者」,直到不小心考上司法官訓練所時,當紅的日劇《Hero》讓他心生嚮往,「我是為了要節制警察、監督法官,才決定當檢察官的。」

和檢察官給外界「濫權」的刻板印象不同,M對這份工作的看法很古典。他特別相信檢察官有「節制權力」的天職,至今還是沒有變。「檢察官要透過偵查,讓真正的涉嫌人進入司法程序得到判決,給冤屈的人不起訴處分,」只是真正進入實務界,他才發現理想和現實的差距。

M相信檢察官是「監督國家權力者」,希望辦黑金或貪污這類案子,但現實中,基層檢察官每日面對的,有九成是酒駕、車禍這類無關乎公共利益的日常;重要的大案,是由檢察長分案,主任檢察官有建議權。

真相即正義

然而,要伸張的正義是什麼?許多檢察官的回答都是:「真相即正義」。

真相像一只打破的花瓶,永遠都不可能拼回全貌。為了追查真相,檢察官擁有國家授權的偵查權,就像雙面刃,一面是正義,另一面是暴力。但許多人認為,手握權力之刃的檢察官,的確需要更多的內部自律和外部監督機制,而且不能忘記,真相的基礎必須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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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尋找真相的熱情,是每個檢察官的共通點。

入行五年,35歲的陳宗元本想當法官,直到在地檢署實習才發現,相較於法官不告不理的被動屬性,檢察官可以主動挖掘事實,讓一個案件從零到有,是這個工作最迷人之處。

檢察官有案件發動的主動權,因為是積極蒐證、權力很大,一出去就很容易傷人。陳宗元常常自問,會不會因為自己預設讓無辜者入罪?行使權力的過程會不會造成侵害?

「所以我們有很多程序正義要遵守,我們最大任務就是透過合法程序蒐證,發現真相的犯罪偵查,」陳宗元認為,「透過程序正義,達到實體正義」的理念,是多數基層檢察官的理念和共識。但他也坦承,平日案件量大,基層檢察官也常力不從心。​

正是如此,近日司改國是會議針對檢察體系的改革聲浪,反映長期以來台灣社會的高度不信任,也讓陳宗元一批年輕檢察官有危機意識,積極投書言志。

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等人召集的「劍青檢改」,針對檢察體制比較嚴重的「上命下從」文化,主張內部人事改革。(劉國泰攝。圖為設計畫面,圖中人物並非當事人。)

神秘的檢調系統

「為何要把我們當毒蛇猛獸和罪人?」許多批評和現實有差距,讓陳宗元憤憤不平,「我們年輕一代也是看著冤案長大,一股熱血,守著這份薪水,束縛很重,卻得不到肯定,還一直被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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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對檢察體系的想像,還停留在威權時代,但這裡不是鐵板一塊。解嚴後長大的檢察官,價值觀已經不大一樣,世代差異是外界難以看清的地方。這些長官的確會以威權心態管理,但不至於影響個案。反倒是結案量的管考制度,對基層檢察官的殺傷力比政治干預更大。

「在台灣,實務界很容易被打成反動保守派,學界就是進步改革派,這樣很難開啟對話,」這屆司改國是會議委員、41歲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曾是陳水扁國務機要費和拉法葉軍購案案的公訴檢察官,是一線檢察官的中生代代表。

林達認為,檢察界需要改革,但外界設定「法官恐龍、檢察官濫權」,因此著重懲處淘汰評鑑機制,以實務界來看,更根源的問題可能是案件量過大,導致起訴品質低落,卻沒人願意解決這段,「我自己當檢察官的頭兩年,管考壓力大,每天做到晚上11點,一個月300多件,一個月要結掉80、90件,沒有太多時間勸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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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資深的司法記者觀察,部份檢察官的確有濫權問題、需要評鑑來節制,但外界可以給檢察體制多一點信任,帶著有色眼光不大公平。他認為現在民眾濫訴情況嚴重,如果不根本解決前端問題,偵查品質不會高,後面也懲處不完。

檢察體系是否可能獨立?

雖然年輕檢察官對外界的指責不服氣,但長久以來,檢察體系的政治鑿痕的確無所不在。這次司改國是會議,讓檢察官反彈最大的「司法官」或「行政官」定位問題,說穿了,就是在偵查獨立與民主問責間的權衡。

主張檢察官應改成行政官屬性的律師尤伯祥認為,目前檢察官宣稱是司法官,看似獨立,政治干預卻很嚴重。他以民主問責主張,貌似獨立反而形成責任真空,「不能不想被監督時就說是政治干預,檢察體系是個封閉系統,權力又很大,檢察官頂多可說是要行政中立,而不是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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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一體」是設計來預防一線檢察官濫權,「上命下從」的監督機制,但也形成層級分明的官場文化。再加上一、二審的檢察官工作量差距大,檢察體系有種「辦案不是為了辦案,而是為了升官」的官場文化。

從案件開始,檢察長分案時,主任檢察官有很大的建議權。辦案時,主任也可協助和指揮辦案、掌握進度。只要檢察長可任命主任檢察官,檢察長的人事權又是部長決定,層層的權力結構上去,政治就有空間介入。

一位辦過不少政治性案件、三年前轉任律師的前檢察官回憶,自己經手愈多大案、涉及層級愈高,更看到政治力介入的手法有多細緻。上級的政治壓力大,連他尊敬的長官都擋不住。

「我現在回想年輕時辦案,有時主任把我叫去討論案情,會不會其實都是在引導辦案?我會不會也曾被當作政治工具?」因為完全不能信任體制,他決意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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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官和司法官是假議題,重點是如何將上級對案件的指示文書化、透明化,來避免不當干預。即使政治性案件可能只有檢察官案量的1%,但這類敏感案件,總讓檢察官更添「國王的人馬」的爭議色彩。

林達、陳宗元等基層檢察官成立「劍青檢改」,推動「主任檢察官票選」和「一二審輪調」的人事改革,法務部長邱太三也積極響應。但最近公布的主任檢察官圈選結果,桃園、台南地檢署的票選第一及第二名檢察官未入選,令基層檢察官十分失望。

「對法務部和行政體系來說,主任檢察官是他們最想掌握的,只要檢察長和主任檢察官的人事可由部長決定,偵查就很難不受政治干預,改革還是失敗,」M不改對保守體制的悲觀。

各種複雜的總和

外部不信任和內部政治外,檢察官的工作也充滿挑戰。

警察和調查局不好指揮、科技進步導致辦案難度更高、案件過多壓力,就連檢察官介於司法和行政、偵查和預審的定位,檢察一體和檢察獨立、保障人權和偵查效能的衝突,檢察工作可說是各種複雜的總和,很多問題,連檢察官自己都沒有答案。

林達認為,法官是被動聽審,律師是全力捍衛當事者,正因為台灣檢察官的定位有太多面向,才會爭議很大。但每個案件都是一個人的故事,有人委屈、有人真的很壞、有的亂告,檢察官可說是看盡千奇百怪,人生百態。

他也害怕冤案。曾將一個販毒共犯入罪,兩三年後聽到監獄耳語那是冤案,他又把當時卷宗調出來,細細重想過一次,確定自己的判斷。他坦承,是非很分明的案子大概一半。

「每天我們的工作都活在選擇的掙扎中,有些案子還有疑點,要不要查?徒勞的機會太大,但縱放怎麼辦?案件量大,你要查到多仔細,關係時間和資源分配,」陳宗元體會很深。

對他來說,心證的困難,在於無法標準化,追查事實已不容易,常常起訴不起訴也會糾結,「因為我真心愛這份工作,掙扎雖然難過,但有掙扎好像比較對得起人家。」(責任編輯:黃韵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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