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方智出版《建構這樣的團隊,多大的夢想都能實現》,更多內容>>
只要各自擁有不同強項的人一起合作,便可以獲得事半功倍的良好成果。也就是說,組個團隊一起行動,更可以創造多出好幾倍的時間。
我在研討會上傳授的成功法則,我以「團隊對抗戰」稱呼之。打個人戰容易陷入猶豫不決、墨守成規的處境,變成原地踏步。但是若改打成員為三~四人的團隊對抗戰,每個人都能毫無後顧之憂地全力以赴。
一旦遭遇難題馬上商量,拿出「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的智慧來解決問題,頓時有一種團結同心的感覺。此時東方人的「我為人人」之特性會整個展現出來,因為大家都是團隊的一分子。
在日本人的內心深處,總有兩種願望僵持著:「想被大家接受、想跟大家在一起」與「我和大家不一樣,希望做自己」。前者是對情感的需求,尋求與別人有所連結的感覺;後者稱之為「重要感」,就是自我價值的意識並且認為自我高人一等。
重要感有一種「拿第一」的衝勁,有助於打個人戰,但另一方面又覺得:「如果拿下第一,我會不會遭到排擠?」因為尋求跟別人連結的感覺抑制了重要感,換句話說,兩股力量一抵消,實力就發揮不出來。但只要打團體戰的話,原本的力量頓時化為「拿第一」的衝勁,一飛沖天。
為什麼?因為不是為個人拿第一,而是為團隊拿第一。「團隊要贏。」「團隊要打敗其它隊伍,拿第一!」憑著這股衝勁,再也沒有那種打個人戰的猶豫不決、瞻前顧後的感覺,因為跟別人有所連結的願望與重要感同時獲得滿足。
這時的重要感不再是「我跟大家不一樣」,而是「我們跟其他團隊不一樣」,我認為這是激勵東方人全力以赴的最大動機。組成團隊,一起合作,大家以穩健的步伐一起邁向成功之路,是實現夢想的最佳策略。
結合作追逐夢想的成功法則,跟一個人親力親為是兩碼子事。當務之急可能就是了解每個人的能力有限,因為了解自己的極限,才會清楚知道需要找哪些人幫忙。
以前的模式是一開始單獨一人打拚創業,一旦事業愈做愈大後,便想找個幫手,然後慢慢號召人馬。但是在未來的時代,在事業開創之初,就要號召一批有共同想法的人馬加入,然後朝著目標前進。
沒錯,最重要的就是一開始就號召一群有共同想法的人馬,而且最好避開想法不同,或只是一天到晚稱兄道弟的人。
美國知名小型商業顧問邁克.葛伯(Michael Gerber),我認為他對創業合夥人的見解,堪稱一針見血。他的見解如下:「共同創業的合夥人,一定要找那種不需要旁人加油打氣的。有的人如果沒有
旁人拉他一把,就完全沒幹勁;還有的人只要遭遇挫折,就會半途放棄,他們都不適合加入創業。」
真是一語中的。因為在事業草創期,如果不是與決心貫徹目標、勇往前進的人共同搭檔,就沒辦法成為創業的力量。因此公開招募人馬時,若把不清楚個性、格局的人找來加入團隊,可能難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