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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巴馬在上星期四的演說中,呼籲美國人不要侮辱他人的信仰;他先是讚揚美國建國者對言論自由與信仰自由的精闢見解,接著又說道,在複雜的當代多元社會中,美國人必須有禮且自制。歐巴馬並非否定言論自由,他的意思比較接近:雖然可以說,但不代表你應該說。
不過,那不是言論自由。權利與有禮、禮節或謹慎無關,而是無可妥協的個人自由。如果民眾覺得自己不該使用某項權利,權利還有什麼價值?然而,歐巴馬的說法,也反映著越來越普遍的氣氛:多元文化應限制、而非增加言論的多元化。其目標似乎不是更加容忍不同的意見,而是在討論它們之時更為謹慎。
這或許就是所謂的「政治正確」。切特(Jonathan Chait)在《紐約雜誌》表示,政治正確是種通常由左派採行的政治信條,藉由將不同觀點定為偏見、不合理,以規範公眾論述。切特指出,政治正確運動的中心信條就是,民眾應該將稍稍讓人不快的想法視作重大冒犯,亦即,打壓不同意見並非公民社會的威脅,意見本身才是。
以此觀之,政治正確運動其實是種審查機制。它以正派和社會和諧為由,傷害言論自由這種基本民主權利;而言論自由是種所有人都該享有的權利,就連充滿偏見的看法也不例外。
在一個滿是偏見和歧視的世界,讓眾人注意到意見偏誤,的確是種對抗它們的方式。然而,政治正確運動在語言周圍建起隱形的焦慮之牆,打壓民眾的說出真心話的自由,卻沒有保障任何新的權利。正如切特所言,政治正確非但不是種自由主義的形式,更是站在自由主義的對立面。
表面上來看,歐巴馬呼籲尊重其他信仰,似乎相當合理。要是每個人都能有所克制、不侮辱他人,世界就會少些暴力;這樣的想法十分吸引人,然而,批評、甚至是帶有誤解和偏見的批評,正是爭論和深思的必要元素。民主在多文化社會的未來,倚仗的並非壓制不當言論,而是毫不妥協地保護不當言論。(黃維德編譯)
©The Economist Newspaper Limited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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