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出刊

習近平為何高唱「法治」?

習近平在四中全會高唱「法治」,但中共的法治,並非民主國家的法治。 畢竟,「依法治國」比起單憑個人威望來治國長久可靠多了。

中國-法律制度-審批-依法治國-習近平 圖片來源:黃明堂
其他
加入Google偏好來源 在Google搜尋優先看到天下

十月底召開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聚焦「依法治國」,討論《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作為中國未來法治改革的路線圖,是近十幾年來,中共針對法治建設,最全面、完整的論述。

不過,這並不意謂著中國將從此向民主法治國家,大步邁進。

在社會主義體制下,習近平高調推動的,並非民主國家的「法治」,講求三權分立,行政、司法、立法各自獨立,相互制衡,而是比較偏向「以法治國」或「法制化」。

中國的法律制度,其實是遲至一九八○年代才開始建立的。

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後,根據共產主義意識型態,全面廢除了他們眼中由國民黨政府制定,是「資本家統治階級壓迫無產工農階級工具」的《六法全書》。

您已經是訂戶? 登入
線上+紙本閱讀
訂閱解鎖完整內容
  • 首訂優惠3個月$499
  • AI給資訊,天下給洞見
  • 不限篇數暢讀App與官網
  • 暢讀歷年雜誌全文與即時新聞
  • 特別收錄經濟學人、BBC與日經
查看訂閱方案

你是學生嗎?完成驗證即可享每月$99元優惠

你可能有興趣
#廣編企劃|2026零死亡願景論壇直擊:交通部長對談青年,聚焦台灣交通改革下一步
最新訊息
每日不到6元,固定為自己充電
訂閱天下雜誌電子報

天下雜誌當期內容的精華與延伸,每周三發送最具時效性的深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