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關,但一般人不易了解。兩岸租稅協定的目的是避免廠商重複課稅。
問:但透過第三地投資的台商怎麼辦?
答:這一次特別跟對岸談,若台灣認定第三地的實質管理處所在台灣,或依據實質受控公司規定,認定是台商所有,這些公司在台灣繳稅,大陸就不課。
問:但如果簽了兩岸租稅協定,大陸有一堆課稅工具,結果台灣沒有,不是自廢武功嗎?
答:對,所以反避稅條款應該要與兩岸租稅協定掛勾。
不過,我要強調,兩岸租稅協定的目的是要避免重複課稅。抓逃漏稅不是重點。
台灣的租稅環境比大陸好很多,大陸逃漏稅是刑責,現在只是廢掉死刑,但刑責還在。過去漏開發票,判了十幾個台商死刑。為了保護台商,我們需要簽協議,才有平台處理兩岸租稅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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