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下Web only
但人才戰爭亦有黑暗面,那些黑暗戰爭所使用的彈藥是法律和手銬,而非紅利和美食。越來越多企業利用訟訴阻止員工投往對手懷抱,導致勞動市場無法自由流動。
最熱門的武器就是競業條款,規定員工在離職後的固定期間內不得為競爭對手工作,也不能創立在業務上與前公司形成競爭關係的企業。過去只有知識密集企業的高層才會受到這類協議限制,但現在它們已變得十分普遍:在美國,約9成管理及技術員工都必須簽署競業禁止條款。
其他武器還包括「機密資訊」和「發明前轉讓」協議。企業可以前員工擁有商業機密為由,阻止前員工(包括那些並未簽署競業禁止協議的前員工)加入競爭對手的公司,而且員工在加入公司前已研究多年的想法,或是員工在空閒時間、甚至是離職後想出的想法,企業都可以宣稱其擁有權。
不難理解企業為何如此喜愛這些武器。資深高層投奔敵營,可能會讓企業損失價值數百萬美元的知識和合約,如果高層人員知道企業的秘密配方或演算法,損失會更加慘重。員工討厭它們的原因同樣不難理解;競業禁止讓人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無法銷售其勞動力,而在這段期間裡,技能會退化、人際網絡也會消逝。
如何調解雇主和員工那相互衝突的主張?如果訓練和創新的受益者可以隨意投身敵手,雇主自然也不太願意投資於訓練和創新;競業禁止條款等限制最終對所有人都有益,因為它們會增加企業投資人才的誘因。
然而,聖地牙哥大學的法律教授洛貝爾(Orly Lobel)在新書《人才想要自由》中,卻提出了強力的反論。他認為,讓人才自由流動,才能獲得最大效益;人才自由流動讓人得以選擇符合其技能的工作和薪資,進而增強經濟效率,而且沒有人喜歡被綁住。人才流動亦有助創新,因為它能讓資訊擴散、拓展專業網絡並鼓勵各領域相互交流。
加州正是人才流動的明顯例證:加州是矽谷和好萊塢的家鄉,也是最不願意利用競業禁止條款限制人才流動限制的一州。這或許純粹出於巧合,但加州只是普遍模式的一部分。在美國,限制較低的州,資本投資及創新的表現都比較好。人才自由流動對新創企業來說尤其重要,因為大企業可以輕易地利用法律擊垮它們。在西方,北歐、以色列等限制較輕的國家,通常比德國、法國等限制較嚴格的國家更具創新能力。
技能勞動力刺市場保持自由,有助於整體經濟發展。但洛貝爾指出,無論企業在人才大戰中的某場戰役是勝是敗,人才自由流動都對企業有利。身處於高技能勞工開放市場的企業,其人力資源品質通常也比較高;它們在召募和留住人才時,也比較常使用績效獎勵的方法。失去重要人才的企業,還可以藉此找出自己的弱點:石油服務公司斯倫貝謝(Schlumberger)只要失去了某一位原本想要留住的人才,就會進行內部調查。
洛貝爾的看法或許太過;如果對手試圖雇用重要員工以盜取商業機密,企業當然應該要有自保能力。但她的直覺絕對是正確的;在現代經濟,人力資本是財富最重要的來源,企業佈下法律之網,阻止人才自由流動,其負面影響已隱隱浮現。
決策者得移除這些限制:除非發現明顯的盜取機密意圖,都該假定人才自由流動是件好事。企業應該停止將員工視為財產;麥肯錫視前員工為需要安撫的校友,而非必定得控告的敵人。其他企業也該這麼做;遇上侵略性極強的對手時,手銬腳鐐或許是個不錯的主意,但產業的龍頭企業很少這麼做,這背後必定有其原因。(黃維德譯)
©The Economist Newspaper Limited 2013
英國《經濟學人》獨家授權,天下精選翻譯,與國際財經趨勢同步
華文唯一授權,隔週三發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