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在天下雜誌讀者意見調查中,壓倒性多數的讀者(五三%)認為「成立廉政專案,全面肅貪」,是「共創台灣驕傲的第一件大事」。
根據這項調查結果,天下雜誌六月號特別策劃了「不肅貪,台灣沒有明天?」專題,與會的警政、財稅官員與學者、民意代表,皆一致認為肅貪是當務之急。
七月份,肅貪問題已成為立法院、執政黨與政府部門的重要論題。
明顯的動作有:1.立委趙少康等九十一人聯名質詢,要求在行政院下設立反貪污局;2.執政黨以調查報告建議設立肅貪專責機構,並制定檢舉不法公務員獎勵辦法;3.法務部調查局成立「肅貪專案」,並清查涉及「陋規費用」公務單位人員財產。
這三項動作所提出的肅貪方向,正是天下雜誌所不斷鼓吹、介紹的。在本刊三十三期、四十期、六十八期及七十三期中,都詳盡介紹過香港廉政公署及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的類似作法。如今朝野皆正視此一課題,特地再摘其重點,作為參考。
•香港廉政公署全名「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顧名思義,為一直屬最高行政長官的機構;新加坡貪污調查局也直屬於總理李光耀。這兩個機構都直屬政府最高行政首長,也為首長及整個政府贏取了民心。
•香港廉政公署一九八五年在職人數為一千一百零九人,其中執行處佔六七九人,防止貪污處六十三人,社區關係處二五七人,行政總部一一○人。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在一九八四年則只有三十四位探員。這兩個機構,一大一小,卻皆以高效率聞名。可見組織之大小並非關鍵問題。
•香港廉政公署職權周延,主要包括:1.偵查貪污罪行;2.研究改進造成貪污的行政和法律漏洞;3.全面的宣傳與教育工作。新加坡貪污調查局則集中心力偵辦貪污事件,但由於「沒有特權、沒有僥倖」執行徹底,發揮了極大的嚇阻作用,使貪污案件大為降低。
•香港廉政公署曾偵辦英國籍的總警司葛柏.韓德及華人名探長歐陽坤案件,名噪一時,使七○年代後期的貪官及黑社會大頭目紛紛伏法或逃亡海外;新加坡貪污調查局也在七○年代造成數位部長、次長級官員入獄。兩機構皆以「打老虎」聞名,贏得大眾信任。
•香港廉政公署鼓勵民眾檢舉,無論具名或匿名,一律加以處理,一九八五年檢舉案件高達五千餘件;新加坡貪污調查局也對每一封匿名信都仔細偵察。兩機構皆重視新聞發布及宣傳,「家醜不怕外揚」,因此獲得民眾廣泛支持。
由上述摘要可知,香港與新加坡的作法有同有異,但皆能效果卓著,則不外乎掌握了幾項重要原則:1.獲得最高決策者無保留的支持,授權完整,且能獨立行使職權而不受其他機構干擾;2.能夠突破特權限制,充分發揮公正原則,以「打老虎」精神建立公信力;3.重視宣傳,不脫離民眾,並獲得民眾的充分支持。
若能掌握這三項原則,我國的肅貪工作也必能發揮完整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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