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進行初審,行政院現行八部二會組織將擴增為十二部二會,再加上六個特別委員、三個總署以及中央銀行等單位,行政院所屬共計將達二十六個部門之多。其中除社會福利部應否改設衛生福利部,以及大陸事務部應否設置等尚有爭議外,大體上,行政院組織的大幅擴編已為定案。這是繼行憲之初二十一部會後的第二大的政院組織規模,也將成為名副其實的「大政府」。
<span class=’Doc’>擴編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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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組織的修改擴編,主要是因應社會環境的變遷,配合新時代的需要,藉部會的增設或升格,如增設社福部或衛福部,並將農委會、勞委會及文建會升格為農業部、勞工部與文化部等,俾提高部會的權責,充實經費與人員,從而全面擴大並加強政府的功能。
此一變革,社會一般期望都很高,尤其國內民主政治發展日趨成熟,人民對政府的要求愈來愈高,面對當前社會上種種新生問題與紊亂現象,很多人都寄望行政院組織的擴編能為政府施政功能的加強帶來契機,但是,「大政府」果真就會有「大能力」嗎﹖這就很難肯定了。
在所有的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說「政府」-所面臨的一個共通問題,就是冗員充斥,官僚嚴重,效率低落。所以,在一般情況,絕大多數的國家都不願意有一個組織龐大,效率低落的「大政府」,反倒希望能夠有一個組織規模適中,甚至精簡,但又能充分發揮功能的「小而強」政府。
尤其是民主國家,特別重視自由,不希望政府的干預力量無所不在,因此強調「最小的政府」,將政府的功能局限在維持公共秩序、從事公共建設與服務,以及建立社會制度,提供福利服務等。當然,也有部分國家為加強政府功能,曾經出現「大政府」的情況,但是無一能維持長久,最後總是因為預算赤字的大幅增加、效率的低落、民怨的叢生,而走上減少支出、精簡編制之途,這也是政府部門發展的一種現實。
反觀國內情況,目前一般皆以為,掌理政府事務的組織層次愈高,經費愈多、人員愈眾,就愈能夠辦事、也愈容易有成效,是以面對種種新生問題,或有新增政務之需要,各方競相要求設部,最少也要求設立委員會。
但事實上,政務的有效推動和品質良窳,與組織層級、經費或人員不必然有絕對關係。以組織層級言,過去新聞局一向有強勢作為,但層次不過「局」而已。經濟事務雖有經濟部、財政部、經建會與農委員這麼多高層機構,但今天經濟問題叢生、政令紊亂,卻是有目共睹。可見問題不在層次,是在授權、負責與協調;而部會一多,功能重疊,授權既難徹底,責任也互相推諉,協調亦有困難,效率自難有效提升。
次言經費,如經濟決策單位經費一多,難免辦東辦西,做這做那,大搞經濟干預的花樣,這反而對經濟自由化與現代化造成阻礙。再談人員,國內警力有八萬之眾,還有無所不在的情治調查單位,加上以人口比例計算列名世界第一的龐大軍事力量,結果治安人人自危,海防照樣空虛,可見人員多寡也不是關鍵。
明白這種道理,就可以了解「大政府」未必有「大能力」,反而可能出現更多的問題。而要維持一個「大政府」,老百姓的稅是絕對要大幅增加的。
最近學院裡還強調公務員的待遇明顯偏低,在未來的「大政府」裡,不能大幅增稅,公務員的加薪豈非更加困難﹖政府的人才豈非更留不住﹖這又如何期盼「大政府」能施展「大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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