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受污染,地面土地究竟可不可以開發利用?
五月七日,省議員彭添富在省議會提出質詢,質疑省都市計劃委員會通過地下水受污染廠址RCA的土地,變更為商業住宅區一案。彭添富問:「污染沒解決前,為什麼讓這個案子加速通過?是不是長億關說?」
許多媒體報導,長億當初以十九億買下這塊地,土地一變更利用,至少可以賺上百億。長億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兼開發處處長蘇旺泉,在接受《天下雜誌》的專訪中澄清,長億是準備再花上百億投資這塊地,興建購物中心與住宅區。一切土地變更,也依程序辦理。「我們絕沒有在這案子上花一毛錢(關說),」他反駁長億關說土地變更案的說法,形容外界種種傳聞讓他們「窮於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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