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桌子另一角的他,表情似乎很困惑,迷失在話題的叢林中。
35歲的王振濃,是在美國矽谷創業的新創企業家,他和友人共同創辦的Pointimize,提供平台協助使用者利用累積哩程數旅遊,在台灣有分公司。而讓他困惑的是勞基法。
「知識經濟產業應該是責任制。新創企業搶人才都來不及,我每天思考的都是如何讓員工工作更開心、效率更好,願意和團隊繼續走下去,」說著說著,在台大取得新聞碩士學位的王振濃猶豫了一下,「我希望用責任制保護他,只要他把工作做好,何時下班、放多少假無所謂。」
往返美國、台灣兩地,他無法了解:台灣為何把「責任制」和「過勞」畫上等號?
「這樣的責任制,才更適合知識經濟產業,」他企圖將矽谷的工作文化帶到台灣公司,建構相同的工作環境,「對我們知識產業,『一例一休』太遙遠,無法保護寫程式或打造新世界的人。」
邁向知識經濟,勞基法卻停留在製造業思惟
簡稱「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法上路後,引發震盪效應不斷,間接造成勞動部長郭芳煜下台。不僅勞資反彈聲浪不斷,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更發出公開信,指加班彈性受到嚴格限制,影響雇主的排班、使勞工失去加班機會,建議放寬。
義美總經理高志明也在臉書上為文,呼籲政府應給知識工作者尊嚴,也給勞工彈性。他強調美國矽谷的成功,完全依賴知識工作者的貢獻,知識工作者從事科技研發、文化創意,幾乎無人照傳統製造業的「出勤時間、加班限制」作息,台灣的「勞動新法」也應該給他們應有的尊嚴。
隨著人工智慧、機器人崛起,愈來愈多產業人才,愈來愈難區分藍領、白領,更難區分出勞力者、勞心者,高志明質疑,屆時還能適用今天的「勞動新法」嗎?
現行勞基法對「工作」仍用20世紀的思惟去定義,但台灣已從人力密集工業走向智慧經濟。
勞動政策牽涉的是整體國家經濟。當國家在鼓勵新創,邁向知識經濟時代時,勞基法扮演什麼樣角色?
新經濟需要的「彈性」,只會淪為壓榨勞工的幫兇?
當知識經濟崛起、工作型態愈趨多樣化,勞基法能發揮的「保護」功能愈來愈有限。
被視為年輕創業世代代言人、AppWorks(之初創投)創始合夥人林之晨認為,關鍵在現行勞基法對「工作」仍用20世紀的思惟去定義,但台灣已從人力密集工業走向智慧經濟,「政府根本不了解勞動工作和知識工作的差異。」
所謂的知識工作者,指的是融合資訊、數據和知識,產生新知識的人。「21世紀的新工作,大多都有這樣的本質,透過大腦而不是勞動,愈做愈好、愈聰明,愈和生活融合在一起,愈有效率,」林之晨說,這是知識工作者和傳統上班族在本質上的差異。
採訪這天距離年節還有3天,AppWorks位於基隆路的辦公室已經空蕩蕩,整個農曆年假期,一放就是令人稱羨的19天。而平常時日,任何員工都可以選擇自己最適合的時間和地點(在家也可以)工作,給予最大的彈性和自由度。

在《天下》舉辦CWEF論壇期間,從美國微軟亞洲研究中心及高通美國總部飛來台北演講的高階主管,也對台灣以工時管理知識工作者感到不解。
一是研發工作是以產出研發結果為衡量員工的考績,而不是執著於工作時間;二是全球化之後,全球協作都會有會議電話,時間安排更為彈性,重點是「彈性」。
台灣擔憂「彈性」就會變成壓榨勞工的幫兇,主要原因是台灣勞資相互不信任。
工人先鋒協會理事吳昭儒即認為,台灣勞動法令不周全、執法不嚴謹,一旦法令為白領設計彈性,會連藍領一起「被彈性」。
以工時來說,台灣是全世界工時相對長的國家之一,導致勞基法矯枉過正,加上立法過程的政治角力,於是設計出不符合知識經濟發展、愈來愈緊縮的勞基法。



標榜落實週休二日、休假日出勤以價制量,以及國定假日全國一致的勞基法修正案,在總統蔡英文力主下通過,但似乎沒有得到預期中的掌聲。
事實上,勞基法最常遭質疑之處,在於以製造業為背景的思惟。
1984年實施的勞基法,是從「工廠法」延續而來,在1996年擴大適用範圍,增訂30條之一,限定部份產業適用彈性工時,84條之一為特殊工作採責任制。
在2000年首度縮短工時為兩週84小時,2015年在馬政府時代通過降為每週40小時。
2016年底再度修法,規定每週工時40小時之外,更限縮必得週休二日,一日為不得工作的例假日、一日為休息日。
雇主必要時得請員工在休息日工作,但須給付高額加班費,以一個月薪3萬的人在休息日出勤8小時,過去可領加班費584元,大幅上漲為1584元。平日加班以4小時為限,每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

30年來最大幅度修法:目標是讓經濟結構汰舊升級
這次被視為30年來最大幅度修法,牽動千萬人的工作權。
「修法背後的意義是讓經濟結構達到淘汰、轉型、升級,」參與修法過程,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指出,公務員在2001年開始週休二日,「我們已經苟延殘喘15年,沒有再拖的條件。」
雖說是法令與時俱進,背後卻有多重政治考量。相較各國訂定每週工時40小時,而未強制每週休2天。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說,修法方向主要是落實總統的政見,而勞團也不斷反映,部份雇主將每週40小時攤提在6天,仍無法達到週休二日。
蔡英文在大選時所提出「勞動政策六大主張」,第一點明白列出「除非有少數例外,勞工每週休假兩天」、「勞工的特休假要貫徹實施」,以及「對勞工普遍加班、延長工時,要提高加班工資」。
勞動政策為民進黨勞動政策小組所擬,召集人是台大社工系教授、現任政務委員林萬億,而小組成員為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李健鴻、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等人,多出身學界和勞團。
這次不是老闆說了算
去年5月20日民進黨政府上任前,「林萬億和勞團、企業,以及以工總為首的六大工商團體協商出的版本,就是一例一休,以加班費為薪資一倍為配套,」何佩珊說。
但進入立法院後,隨著勞團的遊說,以及在野黨包括國民黨、時代力量杯葛堅持「兩例」,行政、立法雙方不斷妥協並加碼,而有修法後版本。
過程歷經超過半年的折衝,「工商團體只會指責政府沒有按照原來的協商走,他們都忘了這個時代,不是行政部門說了算,也要學會面對各方力量角力,甚至去國會遊說,」何佩珊曾是民進黨政策會副執行長,去年6月接任行政院副秘書長,任務之一即協調立法和行政部門,儘速通過勞基法修正案。
最終,行政部門守住週休二日為一例一休、國定假日一致化的底線。
「民進黨是社會多元力量的組合,公民團體對我們影響很大,不能不妥協,」何佩珊也感慨,「社群媒體和網路力量形成的『公民力量』,會挑戰所有的執政者,這也是我們必須要面對。」

週休二日及加班費提高,對勞工是好的發展。孫友聯肯定,目前約六成五企業實行週休二日,希望能提升到八成、甚至九成,雖然有一群人仍需加班或採用變形工時,但雇主要負擔更高成本。
「一個人一天最多12個小時拿來勞動是合理的,不論對哪一種產業都適用,這就是勞基法的框架,」孫友聯說。
此次修法,另一方面間接達成就業安全及增加就業機會。
最近許多企業上門,韜睿惠悅企管顧問公司精算與勞動條件諮詢總經理周淑媛最近接獲的企業,多是設計優退方案以加速汰舊,迎接新血,因應下一階段轉型。
政府應趁機協助企業升級
「雇主會更審慎進行人力盤點,了解人力效率,」她說,對員工來說則更加趨近工作與生活的平衡。
過去光依賴便宜人力的弱質企業,可能在這波變革中被淘汰,也鼓勵企業全面改善生產效率。
「政府應該有配套,讓企業知道如何提升效率,」協助人資進行管理的華雲科技公司執行長簡士評提醒,最好能比照新加坡補助中小企業升級方案。
但隨著勞基法缺乏彈性,勞雇關係可能跟著僵化。加上推出的時間不是在台灣經濟蓬勃發展、而是企業低成長、勞動力已開始下降的2017年,未考慮如何提升人才能力。


「知識工作者真的不能用時間管理,」簡士評語重心長地說,他想要更高的挑戰、更多成就感,唯有能力不斷累積才能跳到更高階段,而不是讓他有計時心態,論件計酬限制他的能力。
借鏡新加坡改革:讓勞工技能跟上國家轉型
而世界經濟論壇最新出爐的全球勞動競爭力報告,新加坡又奪下全球第2名、亞洲第1名。
「新加坡過去處在全球價值鏈上的提供中間價值的區位,我們現在要向上移到提供高價值的區位,否則不進則退,也會離世界愈來愈遠,」新加坡副總理尚達曼去年接受《天下》採訪時說,「我們是一個小國家,對我們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對在行的事情保持競爭力,擁有專業人才、擁有技術能力。」
曾任人力部、財政部、教育部長的尚達曼表示,「這代表,我們需要提供額外的訓練、未來技能給準備找工作的求職者,或者在他們工作上提供提升技能的訓練,希望將工作機會和勞工技能做最好的配對。」
新加坡:我們是一個小國家,對我們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對在行的事情保持競爭力,擁有專業人才、擁有技術能力。
而新加坡是以每週44小時、每日8小時為法定工時上限,在休假上規定7天休息一日,員工得要求加班,作為工作基準。
新加坡思考人民如何在未來巨大的變化中增加能力,避免被淘汰,花時間提出培養人民能力的政策。
然而,新的勞基法會把台灣帶向哪裡?(責任編輯:王珉瑄)
● 繼續閱讀:邁向知識經濟 台灣需要哪種勞基法?Ⅱ
● 更多內容,請見天下雜誌 616期《慢魚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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