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擲地有聲的建議書,以完整的國內經濟數據和國際比較為基礎,直指台灣賦稅長期不公、落後國際潮流,必須及早進行包括恢復兩稅分離、調高土地等資本利得稅和消費稅在內,全盤性的稅制改革。
背後的關鍵推手,是中研院賦稅改革研議小組召集人,中研院院士王平;和工作小組執行秘書,中研院經濟所特聘研究員彭信坤。在兩人協調整合下,產官學界各方代表,逐漸凝聚共識,勾勒出台灣稅改的大方向。
王平任教於美國,曾先後任職於美國聯準會體系和國家經濟研究局,更實際參與制訂美國密蘇里州的稅制改革法案。此次特別回台主導中研院的賦稅改革建議書,對王平而言,是「為了台灣非要盡全力做到最好」的使命。以下是王平專訪:
曾經,我的老師中研院士劉大中先生,為台灣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所得稅制度,不僅在當年領亞洲之先,也讓國家有足夠財源,推行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但長期下來,台灣的稅制卻未能隨國內外經濟情勢、產業變化而進行改革調整,反而是不斷企圖靠降稅刺激經濟,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片段式改革。造成如今稅制不僅無助於經濟發展和產業投資,公平性更嚴重不足,政府財政也無法維持,早已到了必須重新規劃,全盤改革的時機。
這次回台,為台灣稅制改革提出整體方案建言,我期許自己能向劉院士看齊,為了台灣,更非要全力做到最好不可。
從國際的稅制潮流回頭看台灣現行稅制,最大的問題有三:首先是兩稅合一(營所稅與綜所稅),早已不符合國際潮流。目前全球各國,只剩下紐西蘭、墨西哥等少數國家,採行營利事業所得稅可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制度。
事實上,目前全球稅制的主流是企業和個人,分別享有產業國家不同的資源(如產業政策與民生基礎建設),本就應該個別納稅。
企業股利所得,更大多數集中在前五%甚至前一%的高所得富人中。以台灣為例,即使目前立即全面取消兩稅合一,九○%的納稅人,完全不會受到影響。因此兩稅合一是避免全體納稅人被「剝兩層皮」的說法,並沒有道理。兩稅合一得利者,事實上只有企業大股東、資本家而已。
其二,台灣以土地為主的資本利得稅,未按實價課稅,是國際罕有的現象,稅率更遠低於國際水準。在先進國家中,相對低稅的美國,它的房地產持有稅加上交易所得稅,平均也有近一五%。相比之下,我們實際試算台灣房地產持有稅,每年竟不到千分之一,交易所得的資本利得稅更僅有一.六五%。
資本利得的租稅負擔如此低,台灣的所得稅負擔當然全壓在廣大受薪階級的身上,有能力靠資本交易賺取利益的富人,卻反而享受低稅的優惠。這早已偏離公平、量能課稅的原則。
另外,台灣企業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不斷下修,再加上各項租稅減免措施,如今企業租稅負擔率,在國際已屬於後段班。但幾年下來,企業在台投資既沒有增加,更沒有把這節省下來的租稅成本,回饋到員工薪資上。「減稅救經濟」,很遺憾的只是口號,更賠上了國家財政和社會公平。
全球各先進國家從九○年代起,就因為財富的形成,逐漸隨著全球化,由薪資為主轉為資本報酬為主,而開始陸續調整、改革稅制。面對資本家的跨國避稅,則用稅務協定和跨國追稅、查稅等方法來因應。
反觀台灣近年來,卻似乎仍相信減稅能增加投資、刺激經濟的舊思惟,同時資本家掌握發言權,也讓不少民眾相信若加重賦稅,會對經濟產生嚴重衝擊。
事實上,從國際經驗觀察,只要事前有充分溝通,同時有完整的配套方案,稅務改革非但不會衝擊國家經濟,財政充裕後,若政府能更有效能運用,反而有助國家的長期發展。
這一次中研院的賦稅改革建議書,針對上述台灣稅制的種種長期問題,提出全盤性的原則性建議。希望台灣朝此方向,政府、民間進一步凝聚共識,讓賦稅制度回歸公平,國家財政也能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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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賦稅政策改革建議:
1. 恢復兩稅分離制:將營業所得稅與綜合所得稅分離課徵;
2. 合理化不動產持有成本:調高非自用住宅稅率、房屋與土地合併課稅、以實價為資本利得與持有課稅基準,對外籍人士加重課稅;
3. 提高營利事業所得稅,提高奢侈品之加值營業稅;
4. 改革貨物稅制及其結構,建立綠色稅制,並予以整合;
5. 重新檢討中央及地方財政劃分之合理性與公平性;
6. 強化稅賦稽徵與處罰機制,避免逃漏稅繼續惡化,保護稅基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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