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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真有必要製作工作清單?答案顯然是肯定的,但是方法要改變。美國《高速企業》(Fast Company)雜誌專訪暢銷書作者吉姆‧班森(Jim Benson),提供以下簡單的做法:
1.在紙上畫出三個欄位,分別為「準備要做的工作」、「正在做的工作」、以及「完成的工作」。
2.將準備要做的工作寫在便利貼上,再貼到「準備要做的工作」欄位裡。
3.「正在做的工作」欄位裡,是你手邊正在處理的工作項目,但最多只能有3件,再多一定處理不完。
4.某件工作完成後,將便利貼條移到「完成的工作」欄位裡,然後再從「準備要做的工作」挑選下一個工作項目。記住,「正在做的工作」欄位裡,最多只能有3件事。若臨時有其他工作插進來,就得將其中一項工作移往「準備要做的工作」區。
如此一來,便可清楚地看出哪些工作沒做,又有哪些工作已經完成,一目了然;而且手邊不至於同時處理太多工作,過於忙亂,反而一事無成。(吳凱琳編譯)
【新聞來源】Fast Company-Why Managers Should Study “I Love Lucy,” Kill Their To-Do Lists, And Get Z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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