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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大的周其鳳校長,在湖南長沙演講時,勉勵學生要見義勇為。如果因扶起摔倒的老人而被起訴,北大將無償提供法律支持,如果敗訴要賠償,北大願出人民幣二十萬元。
很多人不解,周校長為什麼會突然說出這些話來。其實這並不是突然,而是已有太多因不敢救助,而使生命流失的例子。一個有正義感的知識份子領袖,應該出來挑戰不公,我為周校長的勇氣喝采。
見死不救的例子很多,四川佛山的小悅悅就是一個。才五歲就因無人救助,被後面汽車二次碾斃;武漢一位老人家,摔倒在離家不到一百公尺處,因無人救助,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我在西安交大開會時,一個徒手奪刀、見義勇為的路人,他的手掌被砍斷,倒在血泊中,無人救援。
幾年前,黃春明先生在宜蘭騎車摔倒,躺在地上十五分鐘,也是無人救助。像這樣冷血的事情,實在不應該發生在有五千年文化的中國,為什麼過去講究人溺己溺,現在卻變成見死不救了呢?
一個好的法律,引導社會前進;一個壞的法律,會使人心沉淪、道德淪喪。但是法條是死的,背後立法的精神是活的,法官只要掌握了立法的精神,判案就不會離譜。
我們是大陸法系,法官是依經驗法則來判案,所以法官必須要有豐厚的學養和經驗,否則就會有「假如你不是心虛,為什麼要替他墊醫藥費?」這種匪夷所思的判決理由出現。
自從好心背「玻璃娃娃」的同學,被判罰百萬元賠償金後,父母親立刻告誡孩子「好人不能做、老人不能扶」。誤解法律的判例,逼使人們袖手旁觀,使原已冷漠的社會,更冰冷無情。
在講究精神文明的二十一世紀,人民的幸福感,是國家進步的指標,而冷漠社會的人民,是不可能感到幸福的。
法律不僅提供法官裁判的根據,它更讓老百姓知道,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事。我們現在必須要修法,第一,原告應負舉證的責任,誣告見義勇為者,罪加一等;第二,除非有重大過失,否則對救助行為的後果,應該不負法律責任。
其實,歐美國家都已看到不當裁判對社會善良風俗的影響,美國現在有「見危不救罪」;法國則是見死不救,罰七萬五千歐元;加拿大則直接說,施救時因疏忽而造成的傷害,不需負法律責任。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它不可低於社會對道德的基本要求。憐憫之心人皆有之,不為報酬的助人行為,應該被表揚,而不是被控告。一條生命因無人救助而死亡,是任何文明社會都不能忍受的事。
「拾金不昧,見義勇為」一直是中國傳統的美德,我們應該鼓勵學生,繼續維護社會的善良風俗。最近,撿到錢要取留置金的惡法終於改掉了。但不知什麼時候,我們才能安心地伸出援手,而不怕被反咬一口?
「厚道」是愚蠢的事?
為什麼有這麼多不認識的人,為台新金總經理林克孝送行?你會發現,這是因為他的人生價值,超越了他的人身價值。
有一位高三的學生,在學生論壇上,看到有人對我在《聯合報》寫的「有才無德是毒品」的回應後,來信問我,為什麼會有人覺得厚道是愚蠢的事?他原先以為雖然商場重利,但是利不忘義,厚道還是做人的根本。
沒想到網路上有人說:你跟你的公司講厚道,你的公司和你講什麼?現在是弱肉強食的社會,不可有婦人之仁。另一個人說,做生意是合於利則動,不合於利則止。公司本來就是基於利而存在的東西,雇主何嘗不想雇用有經驗的人?但是有經驗的人待遇高、年紀大,能用的年數少,划不來。所以並不需要感激給你第一份工作的人。
更多人說,快樂本身並不需要符合道德,現在是個自由市場,各取所需。如果老師有料,課上得好,學生忍餓也會專心聽講;如果老師沒料,那麼這堂課就是自由時間。你付了學費,已把這時間買下來了,當然可以做你自己的事。
這些話令這位高中生很迷惘,懷疑自己的觀念是不是太古早了。
現在社會黑白不分,似是而非的說法充斥網路。我想最近發生的幾件事,可供學生做參考。第一是台新金控總經理林克孝先生墜崖死亡,所有人都非常難過,他的追悼會爆滿,許多人只能在外面默哀致意。
為什麼這麼多不相識的人去送他?他已經不能給這些人任何好處了。你會發現,這是因為他的人生價值,超越了他的人身價值。
第二個例子是,調查局偵辦海關集體貪污時,發現基隆海關六堵分局,有一個年輕人拒絕收賄。在有被人「做掉」的威脅下,他對理想、價值
和原則的堅持令人動容,成為典範。
第三個例子,是老闆在工廠倒閉兩年後,把員工找回來,發放當年欠他們的資遣費,共一千六百萬元。在一個老闆落跑是常態的社會裡,一個已經到了大陸的老闆,依約兌現他的承諾,非常了不起。連維持秩序的警員都覺怎麼可能,可是這才是真正的做生意之道。誠信,使他重新贏回鄉親與世人對他的尊敬。
《天下雜誌》二○○八年的調查發現,企業老闆最在意的是人品,不是專業知識。做生意,不管在世界的哪一個角落,都是以義為利、要重誠信才會成功。
這是一個功利的社會,但是我們也看到見利不忘義的人。真正受人尊敬的不是財富,而是品格。溫世仁先生的追悼會有兩千多人參加,我連擠都擠不進去。我跟他不熟,為什麼我要去?因為我尊敬他,尊敬的是他不自私、造福別人孩子的胸襟與人格。
一個人的力量很渺小,但是只要有一人拒絕同流合污,就能對整個共犯體系造成道德壓力。只要有一人正直守法,就足以凸顯被扭曲的道德觀。
人是有選擇權的。你可以選擇像溫世仁萬古流芳,也可以選擇像美國的川普(Donald Trump),他的錢雖多,卻敲不開很多人家的門,這就看你的智慧了。
台灣怎麼會淪為「恐懼之邦」?
台灣已經變成沒有人沒有被偷過,也沒有人沒有被騙過的恐懼之邦。在這種環境長大的孩子,怎麼教他民胞物與?怎麼教他付出愛心?
一個在國中教書的學生來找我,她說每一年新生進來,她都會出「我的志願」這個作文題目,了解一下學生的抱負及對人生的看法,這幾年來,學生寫出來的志願都是要賺大錢,但是今年有一個學生寫他要作黑道大哥兼詐騙集團的首領,她非常震撼,把這個學生找來談,才發現這個學生長得很瘦小,從小學三年級就被人勒索一直到畢業,想不到進了國中,才開學一週他又被勒索,所以他最想做的就是黑道大哥,使人家不敢再欺負他,同時他要去把被別人騙去的錢騙回來。她很憂心這個孩子人格成長會偏差,所以來找我商議。我聽了也很憂心,我們的社會竟然壞到了這個地步,連小學生的早飯錢都會被勒索。
前幾天報上登有人踩到保麗龍的水溝蓋掉了下去,身體受傷大腿淤青,後來發現廠商在驗收前不敢放真正的水溝蓋,因為會被偷,只好先拿保麗龍的鋪一下,等驗收當天才放真的蓋子上去,驗收完被偷就不是廠商的責任了。同一天報上登:一個人在玄關處固定放一個紅包,上面寫著「小偷先生請笑納」,因為他家常被偷,小偷如果翻箱倒櫃沒有找到值錢東西,便會留下污穢不堪的「黃金」,因此只好用這個方法消災。
這兩則新聞真是匪夷所思。我們不懂,小偷猖狂到這個地步,政府難道拿不出一點辦法嗎?台灣已經變成沒有人沒有被偷過,也沒有人沒有被騙過的恐懼之邦了。試想在這種環境長大的孩子我們怎麼去教他民胞物與?怎麼可能要求他對別人有愛心?難怪現在有這麼多的飆車族拿刀亂砍,現在的年輕人竟是對世界充滿仇恨,對人類完全不信任,對動物沒有愛心的恐懼世代。為什麼社會會變成這個樣子?
我小時候大家的志願都是作科學家、發明家、拿諾貝爾獎、報效國家。不論它多幼稚,那是那個時代青少年的志氣,也因為有這種志氣,後來台灣經濟起飛,造就我們現在的榮華富貴。一個國家的強盛在他國民的志氣,年輕人如果有遠大的志向,像韓國的青年那樣,要把世界拿下來,國力會進步很快,相反地,如果年輕人的志向只在賺錢,甚至想不勞而獲的發財,這個國家堪憂。
我們國家的領導人如果再不匡正風氣,有一天當他凱子外交回國時,他會發現下飛機的樓梯是保麗龍做的,真的已經被偷走了。
(作者為陽明大學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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