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五日不到九點,法務部長王清峰驅車前往台灣新店戒治所與桃園龜山的台北監獄訪視。
此時,山雨欲來風滿樓。前一天晚上,前總統陳水扁召開記者會首度坦承海外匯存巨款,當天新聞媒體記者對王清峰緊迫盯人。
簡單回答問題後,她不慌不忙繼續訪視行程。
到了台北監獄,她對受刑人說話輕柔,直指人心。她對正在上裁縫課的一位男受刑人問,「結婚了嗎?有沒有太太?幾個小孩?有沒有來看你?」一句一句的關心,讓身材魁梧的受刑人頓時脆弱。「多久可以出去?」王清峰問。「還要很久,」受刑人回答。
她繼續關心,「很久是多久?」男受刑人更加說不出來。才知道他是無期徒刑。「好好表現,我等著你的假釋,」王清峰拍拍肩膀鼓勵他。
如果認為王清峰有的只是女性的菩薩心腸,那就錯了。「我是混過江湖的,」王清峰笑著說。
今年五十六歲,她出生台南醫生家庭,政大法律研究所畢業,即是執業的律師。
她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身分是三十五歲時成立婦女救援基金會,拯救雛妓。她經常收到雛妓想辦法送出的求救信,通知警方,在幽暗深夜,騎著摩特車隨警方出入私娼。但是雛妓從警察局出來之後,又被人口販子帶回賣淫。王清峰在三年後年成立「百合中途之家」收容中心,並且在一九九九年推動「強姦罪告訴乃論改非告訴乃論」及「若罰娼亦罰嫖」相關修法工作。
上任後,她不改一向關心弱勢與社會底層的作風,注意到廣受社會忽視的吸毒與獄政。
在人滿為患的監獄裡,有近四成是毒犯,而毒犯的回流重犯率更高達七成。
如今面對台灣沉痾已久的毒癮共犯結構,王清峰認為,必須有整合式的事權與應對方式,才能減害(Harm Reduction)。
她面對黑暗,卻能成事,來自她不同於一般的社會改革者,了解組織運作的各項環節與人心人性。
「我可以打躬作揖,」她說,彎腰與立法或相關單位溝通,心中的目標是想做人民的法務部,而不是官僚的法務部。
在一場海洛因防治座談會上,她坦白承認「台灣在毒癮戒除工作上,真心話,就是沒有效果,」毫無避諱地直言反毒工作的困難與挑戰。但她在極短的時間內投入研究,提出有配套做法的「包裹式服務」策略,並且接受《天下雜誌》的專訪。
問:為什麼十幾年來,吸毒問題沒有改善?
答:過去認為,吸毒者在監獄裡面就沒有機會吸毒,在監獄裡可以功德圓滿。
事實上,縱使在監獄裡幾個月或一年,不再吸毒,可是出了監獄的圍牆外,可能還是回到原來情境,接觸的都是同一掛的人,後續沒有很好的追蹤輔導系統,再吸毒是很正常的事情。
包裹式服務
所以我現在對這個問題比較了解後,認為需要一個「包裹式的服務」。個人本身的生理上及心理上的問題要處理,家庭支持系統也要處理。
在九十五年,各縣市政府成立「毒品危害防治中心」,把這些出戒治所或是監獄的人,整套資料送到防治中心,可以做社會救濟,提供一個完整的服務,包括醫療、心理復健,就業訓練。
但是,毒品危害防治中心是一個任務編組,過去三年的經費都來自於行政院的第二預備金,不是一個正式的機構,我希望推動法治化,毒品危害防治中心才能真正落實後段的追蹤輔導。
問:全台灣到底有多少人吸毒?
答:現在就是一個黑數,因為他是隱藏的,不是公開的。沒有抓到,就很難計算到底有多少黑數。
有人說有二十萬,有人說有三十萬,實際上我們不知道。吸食K他命更是不知道,只知道蠻嚴重,警察去查緝時,發現夜店、網咖,紅茶館,都有這類的東西。
其實很多少年在觀護所裡,都是吸毒進來的。我都會多問兩句,你會發現,其實小孩子都是善良的,會走上那樣的路,成年人要負很大的責任。可是,要成年人來負責任,他們有未必有能力負責任,他們本身可能都是有問題的。
問:未來法務部努力的方向?
答:專責人員,其中很重要是社工的角色。我一直認為,有一個支持他的人撐在那裡,發生困難或挫折的時候,或是臨時有需要,都有人可以撐著他。
我想,未來的方向,是要有效的把系統撐起來。我們設燈塔的目的,不是海上船隻都會到這裡來靠岸,但是燈塔不能不設。
建立單一窗口
十年來,在監獄裡面,判決有罪的吸毒犯,八十九年到九十六年,數字一直沒有降,維持在一萬五到兩萬之間。
我們研議,在高檢署成立一個督導小組,然後各地方有一個執行單位,每個地檢署都有一個專案。把過去長期查緝毒品的資訊整理出來。從上游運毒、中游販毒、下游吸毒去了解整個網路。後面有一個毒品資訊資料庫,建立平台,全部整合起來,才不會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其實都是一條線。
我到地區的調查站訪視,他們就提到,毒販其實是散落在各個縣市。譬如,有的分散在嘉義市、南投縣、台南縣,可是申請監聽票,調查員要到各地方法院跟檢察官申請,不能在嘉義市,單一個地院直接申請核發所有跟蹤監聽對象。所以,單一窗口建立真的很重要。
問:對於毒癮者是病人或犯人的爭議,您有什麼看法?
答:我們可以了解,警察抓毒癮犯的辛苦。今天的問題是,你不能把他關在監獄裡一輩子,對不對?又不是被判無期徒刑,就算是被判無期徒刑,他也要出來,何況我們現在的罪,第一級毒品是五年以下,第二級是三年以下,不可能把他一輩子關在監獄。
毒癮是復發性疾病,所以會再犯,這裡面是有盲點。
毒癮者,是病人還是犯人?
在觀念上,台灣的毒癮政策存在另一個爭議點,是衛生與警政系統對於「毒癮者」看法歧異。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主張將吸毒者納入管理系統,積極推行「美沙冬療法」做為戒毒藥物,希望藉由透明化管理吸毒者,降低犯罪率及提高公共安全。
因此,行政院明令禁止警察在醫療院所周圍五十公尺內跟監埋伏。
然而,相較衛生系統強調毒品問題是健康議題,警政系統卻認為美沙冬療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毒癮者可能交替使用海洛因和美沙冬,不但無益於減少犯案數,反而讓員警增添辦案困難度。
警政署陸續接獲許多基層抱怨。「抓了放、放了抓,不斷循環,到最後都是警察的工作,」一位警察不滿地說。曾有員警詢問前警政署長侯友宜,「署長,他是通緝犯,我已經追到醫院門口,不抓他,可以嗎?」
毒癮者究竟是「病人」還或「犯人」的爭議,至今仍不斷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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