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桑德伯格離開Google,出任臉書營運長。她曾協助Google打造廣告機制,將一家擁有龐大用戶流量卻只有很少收入的公司,轉變為全球獲利能力最強的廣告平台之一。
桑德伯格在臉書複製這個經驗,建立起相關基礎設施,將一個快速成長的社群網絡轉化為廣告巨頭。祖克柏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而雇用她。實際上,臉書當時就是引進Google的商業經營訣竅。
面對這種商業科技的擴散,Google有什麼回應嗎?答案是,它什麼也沒做。
桑德伯格跳槽並沒有引發任何訴訟、沒有背叛的指控,也沒有政府調查。換工作是桑德伯格的自由。
部份原因在於法律層面:在多數科技公司總部所在的加州,競業禁止條款是違法的。另一部份,Google的回應,其實是反映矽谷常態:員工流動本就是這個體制的一部份。
公司確實不喜歡人才流到競爭對手,但他們知道最好的應對方式,是讓員工自己想留下來。而且當他們向對手挖角時,也同樣受益於這種開放性。人才競爭,最終增強了整個生態系統。
一樣跳槽,兩種反應
去年秋天,羅唯仁從台積電資深副總經理職位退休後,計劃加入英特爾。如同桑德伯格,羅唯仁對他的公司做出了重大貢獻;也如同桑德伯格,他選擇加入競爭對手。這是一個很自然的決定。還有哪裡能更好地發揮他的專業知識呢?
然而,台灣的反應卻截然不同。媒體報導將羅唯仁形塑為背叛台灣的人,強調他在台積電的離職面談中並未透露要加入英特爾,還指出他曾參與關鍵技術的內部會議,彷彿對一個花了20多年時間研發這些技術的人來說,這有多麼令人驚訝。
不久之後,台積電提起訴訟,指控羅唯仁未告知將前往競業,並帶走公司機密文件,「高度可能」將公司機密洩漏給競爭對手。檢察官甚至搜索了他的住處。
有關羅唯仁是否帶走了機密文件,此問題必須在法庭上解決。如果他確實這麼做了,這些行為在大多數司法管轄區(包括他目前居住的加州),都是違法且應受懲罰的。
競業禁止條款合理嗎?
然而,如果台灣社會誤以為競業禁止條款是重點,將引出一個更深層的問題。當資深工程師跳槽到競爭對手時,公司擔心流失關鍵技術是可以理解的。但經驗豐富的工程師和經理人所掌握的知識,大部份是與他們自身的經驗融為一體、無法分割的。
羅唯仁關於「如何將尖端半導體製程轉化為大規模量產」的知識,究竟是屬於他自己,還是屬於台積電?答案是:兩者皆是。
公司當然想要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但數十年來累積的知識,同時也是勞動者的人力資本。要在這兩者之間劃出一條清晰的界線,幾乎是不可能的。
這也是競業禁止條款在美國受到愈來愈多審視的原因。現在大多數的州都對其進行嚴格限制,加州更完全禁止。
理由很清楚。競業禁止限制了勞工謀生的能力。對於桑德伯格、羅唯仁這樣的人,最能發揮其專業知識的地方,幾乎總是競爭對手。阻止他們,等於將數十年累積的知識打入冷宮。
這也削弱了勞工的談判籌碼。在大公司,離職威脅往往是員工唯一真正擁有的槓桿。
最重要的是,勞工的流動性是創新的引擎之一。當今許多領先的AI公司領導者,包括Anthropic的阿莫代,都曾一起在Google Brain工作過。早期美國半導體產業的大部份基礎,也是由離開快捷半導體去創立新公司的工程師們所奠定的。
小心扼殺台灣的創新
台灣本身正是從這種流動性中受益。羅唯仁加入台積電之前曾任職於英特爾;張忠謀在德州儀器工作了近三十年後創辦了台積電。如果當年德州儀器用競業禁止條款綁住張忠謀,今天還會有台積電嗎?
台灣面臨的危險,不僅是一名工程師可能會跳槽到一家競爭對手,而是嚴格的競業禁止條款將迫使下一代的創業家選擇在國外、而非在國內建立新公司。
如果被競業條款束縛,年輕版的張忠謀要如何離開台積電去創辦下一家偉大的科技公司?最簡單的途徑就是離開台灣,在其他沒有這種限制的國家創業。
有些人認為,考量到國家安全,台灣必須保護關鍵技術。這種擔憂可以理解。但是,限制敏感技術轉移給地緣政治對手,與將人才流動到盟國公司視為威脅,兩者截然不同。
台灣應當審慎,切勿懲罰曾協助造就半導體偉業的流動性。否則,下一代創新者可能會選擇在其他地方建立下一家偉大的台灣公司。
(責任編輯:張蕙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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