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白話文運動專欄︱年紀成了原罪?人過中年被裁員,不說你老,「間接歧視」更難防!

關稅戰加上AI應用的衝擊下,國內外許多企業傳出裁員消息。但中高齡員工被資遣,就算不是明顯的年齡歧視,間接以薪資、年資等標準決定優先資遣名單,也會構成年齡歧視。

人力續航-年齡歧視-中高齡就業-裁員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1734瀏覽數
其他
1734瀏覽數

日前星宇航空被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認定就業歧視,起因是一名56歲的勞工向星宇航空應徵6項職缺,卻都遭到回絕。該名勞工認為自己被年齡歧視,向勞工局提出就業歧視的認定,最終勞工局裁罰星宇航空30萬元,星宇航空不服,向勞動部提起訴願,仍然遭到駁回。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五條,雇主不得因年齡而歧視求職者或僱員。雖然多數年齡歧視案例發生在求職階段,但也有一些案例指出,在裁員階段,若雇主以年齡作為裁員依據,同樣違法。

日航裁員案揭露「間接年齡歧視」,法院判決勞方勝訴

2010 年,日本航空因經營困難破產,台灣分公司也受影響,總公司要求將 172 名台籍空服員減至 70 人。儘管 52 人自願申請優惠離職,但仍未達標。公司最終決定資遣18人。其中兩名空服員認為裁員標準涉年齡歧視,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就業歧視,並提起復職訴訟。

面對勞工的指控,日本航空辯稱,裁員的標準是依據空服員的功能性、薪資以及,並特別強調薪資成本是解僱的關鍵,對於重整程序而言,具有必要性跟合理性,而薪資與年齡無直接關聯。

針對日本航空以薪資成本作為裁員依據,勞工局與法院都認為,由於資深員工薪資通常高於年輕員工,此標準實際上構成間接年齡歧視。

廣告

即使雇主未明言「因為年紀大而裁員」,但若裁員標準(如薪資)與年齡高度相關,導致年長員工優先被資遣,仍屬就業歧視。換言之,就算雇主未直接以年齡作為條件,只要設定的標準與年齡必然相關,進而影響勞動條件,即構成間接年齡歧視。

此外,日本航空對裁員標準的解釋多次變動。起初以功能性為標準,後又改口為考績。然而,有些留任員工的考績明顯不如被資遣者。而在考績相同的情況,年輕員工卻被優先保留,顯示考績非真正依據,年齡才是主要決策因素。

最終,勞工局認定日本航空的裁員標準,構成年齡歧視,法院也判決日本航空敗訴,必須讓兩名被資遣的空服員復職。

雇主裁員需審慎,間接歧視同樣違法

中高齡勞工若失去工作,再就業的機會相對年輕人更少,重返職場也更難維持原本的勞動條件。因此,中高齡失業,往往會成為勞工朋友心中的一大恐懼。

廣告

從日本航空的案例我們可以知道,雇主在裁員時雖有經營自主權,但不得藉看由似客觀的標準(如薪資),間接對特定年齡層造成不利益。《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所禁止的不僅是明示的年齡歧視,也包括以薪資、年資等與年齡高度相關的條件為依據,實際上卻造成中高齡員工遭優先資遣的「間接歧視」。

(本文作者為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
(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銀天下》立場/責任編輯:彭子珊)

相關熱門主題
法律白話文運動專欄
法律白話文運動專欄
一群致力散播法治種子的法律人,期盼透過化繁為簡的書寫,扭轉一般人對法條的恐懼,讓大眾看懂高齡法律爭議,讓長者學會保障自己的權益!
你可能有興趣
最新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