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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敢公開的保育黑幕!海洋志工:捍衛大海,居然得有視死如歸的覺悟

「不報警嗎?國家公園內捕魚是違法的!」有潛水員難以置信地問。「報警?」熟知內情的夥伴僅能苦笑。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2款: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卻是非法垂釣、非法捕撈、非法打漁者的天堂,而當民眾打電話舉發,得到的卻是執法單位回應:「請自行蒐證,證據充分後再來報案」或「人力不足,請自行處理」。

海洋-漁業-生態-保育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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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不會因為人類作惡而毀滅;但卻會毀在那些袖手旁觀的人手上。 ──愛因斯坦

澎湖的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堪稱台灣海洋的種原庫,充滿其他地方撈捕不到的珍禽異獸,但因為當地政府消極執法,取締不力,這片海域竟成為了非法垂釣、非法捕撈、非法打魚者的天堂。

在世界海洋日當天,目擊非法捕撈的「現行犯」?!

雖然經常耳聞南方四島非法捕撈的消息,但是真正目擊到現行犯,卻是在二○二三年六月八日,世界海洋日當天。

那天,晴空萬里、浪高約一公尺。南方四島保育協會的潛水員們,坐船來到東嶼坪附近的鐘仔礁,準備下水,執行海洋清潔。

此時,不遠處有艘漁船,正在國家公園範圍內明目張膽地非法作業。

「不報警嗎?國家公園內捕魚是違法的!」有潛水員難以置信地問。

「報警?」熟知內情的夥伴苦笑:「相關單位處理這類事情的態度非常消極。明明你看見了違法,打電話舉發,想抓現行犯,警方卻按兵不動,反而叫你自行攝影、拍照蒐證,一副『如果證據不足,就別多管閒事』的態度。縣政府不想得罪業者,能推就推。如果你真要管,最後只能與違法者正面衝突。」

另一位夥伴點點頭,無奈地補充:「政府不會主動擋人財路、扮演黑臉。在台灣,如果要挺身而出,對抗非法,就要有公親變事主,以及被報復的心理準備,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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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這樣嗎?幾位外地的潛水客仍不願意相信。

有人隨即拿起手機,通報警方,發現違法捕魚。

電話的那一頭,果然是不輕不重的推託。

而聽著電話裡的回應,原本半信半疑的人也不禁沉默了。

相關單位不來取締,難道要民眾出面與違法漁民「拚輸贏」嗎?

陳盡川以一己之力,希望能嚇阻違法打魚

此時,讓人想起五年前的一則流血新聞。

由於澎湖縣政府維護海洋環境的執法態度十分消極,海洋志工陳盡川(牛哥)便自掏腰包,組織巡守隊,在南方四島附近海域巡邏,想遏止盜獵、非法捕魚的歪風。

他們沒有執法權,發現違法事件,也只能口頭規勸,並且報警處理而已。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凌晨,陳盡川偕同另一名志工在貓嶼附近蒐證。他們發現一艘潛水船疑似違法背氣瓶,用魚叉捕魚。

拍照後,陳盡川將對方船隻的資訊和影像公布在Facebook,並持續在附近水域拍攝,希望藉此嚇阻違法打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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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對方發現陳盡川的貼文後,竟憤怒地強行登船。除了對他破口大罵,還用潛水手電筒攻擊他的頭部,造成陳盡川好幾道長達九公分的裂口,隨即揚長而去。

由於陳盡川太常在澎湖海域蒐證、嚇阻非法捕魚,得罪不少人,他所擁有的船──金合全66號在二○二○年十月十六日,遭人惡意焚毀。

在這個原本應該是捍衛海洋生態,完全禁漁的種原庫裡,卻因為政府的不積極作為,讓種原庫成了違法盜捕者的私人冰箱。海洋保育的長期成果,也被違法人士炒短線收割

海洋生態需要數年,甚至數十年,才能恢復生息;但是非法捕撈,破壞生態,卻只要很短的時間就能做到。

捍衛大海,居然要有「視死如歸」的覺悟

二○二三年八月,我趁著前往澎湖科技大學演講的機會,拜會陳盡川、蕭再泉兩位海洋鬥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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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小隊長在二○○二年,任職於墾丁國家公園警察隊時,嚴正捍衛海洋生態,取締違法,讓當時的墾丁海底生態迅速復甦。然而,正因為他執法太嚴格,也成為當地漁民、釣客與頂頭上司眼中的頭痛人物。

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在二○一四年成立後,他自動請調到三級離島。他一樣鐵面無私,取締非法捕魚,但也因此經常遭遇「槍很好買啦!」或「有膽,制服別脫掉!」之類的恐嚇。

他在二○二一年退休後,仍然繼續守護著國家公園。

我問他們,一般民眾可以做些什麼,一起捍衛南方四島的生態。

陳盡川看著我,憂心地說:「你的孩子還太小。這麼危險的事情,就交給我跟蕭小吧!我們的後半生都奉獻給了澎湖,沒有什麼好顧忌的。」

當時的我,感覺有些鼻酸。

在這片土地上,想要捍衛大海,居然要有視死如歸的覺悟,這真的難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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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夙興夜寐、不辭辛勞,只是單純地想要捍衛海洋生態。然而,他們所面對的卻是消極的政府,以及把他們當作絆腳石的違法業者,甚至連他們的妻小,都被恐嚇、威脅。

台灣在海洋生態保育的盲點

除了台灣人外,也有許多中國籍漁船違法越界,以底拖網捕魚。

台灣媒體一天到晚報導中共戰機騷擾台灣,卻似乎從來沒有注意到中方漁船早就侵門踏戶,騷擾台灣海疆。焉知這種無聲的生態侵略所帶來的傷害,可能更加深遠。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海洋基本法》公布施行後,其中攸關海洋生態保育的《海洋保育法》卻遲遲未通過。

政府少了執法依據,也沒有具體罰則,違法業者當然更加樂於遊走於法律邊緣。而當「現撈ㄟ」抓著抓著,漁業資源就枯竭了。

台灣號稱「海洋國家」,然而現有的四十六個「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卻大多缺乏管理、監測,也沒有專職的執法人員,根本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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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廣昭博士曾在〈台灣海洋保護區的現況與挑戰〉點出:「『海洋保護區』即使劃設範圍再大,若未能落實管理取締,即有如紙上公園,毫無意義及功能。」一針見血,點出台灣在海洋生態保育的盲點。

(本文摘自寶瓶文化《海洋在哭》)

海洋在哭
海洋在哭
作者: 陳徵蔚
出版社:寶瓶文化
出版日期: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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