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第四年擔任金融研訓院菁英講座的授證講師,講座至今超過60場,近萬人學員回饋最熱烈的,無非是長照家庭案例。學員催著我將「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培訓課程的分享化為文字,讓更多人認識長照家庭的內心劇場與照顧困境。
困境1. 照顧者以為自己沒問題
知名作家張曼娟身為「獨力照顧者」近10年,她曾向媒體表示,「只要我們心裡清楚知道,自己做了多少的付出,並且以自己為榮,那就好了,」鼓勵民眾不要為難自己。
實務上常見到,照顧者以為自己有辦法照顧失能長輩,失能長輩也以為配偶或小孩應該要照顧、也有能力照顧,卻沒有想到,現在醫療科技讓每個人的壽命都超過之前的世代,也都需要依賴更專業的照顧與技術。
儘管照顧者希望達到理想中「照顧生活的滿足」,也可顯示自己的付出是成功的,進而不斷地朝著目標前進,然而,老老照顧不但相當辛苦,又有極大風險,而且在心理與生理上難以承受,因此照顧者常被形容為「隱藏的病人」。
直到最壞的情況發生,主要照顧者先一步去世、或者更令人不忍面對的照顧者家暴、甚至照顧悲劇,也就是一線(念)之差罷了。
住宿型長照機構常見的是主要照顧者離世後,家人只好將被照顧者送進照顧機構。如果讓這個家庭重來一次,可以發現這個情況其實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更早使用外部資源,像是外籍看護或長照資源,讓主要照顧者有更多時間成為「陪伴者」,將照顧交給真正專業者──陪伴,才是新孝道。
困境2. 被照顧者產生情緒勒索
民國50年代,台灣人的平均餘命是50幾歲,民國100年後,平均餘命皆超過70幾歲,這多出的20幾年讓我們有更多時間去實現個人願景,但也增加了更多的需要被照顧的失能失智長輩。
長照2.0的失能長輩平均年齡是85歲左右,因為原生家庭少有此類經驗,也未曾想到會因醫療發展與健保實施活到80、90歲,許多長輩抗拒外人照顧行為,並不是從送進照顧機構開始,而是從家庭照顧就出現,拒絕外籍看護進家門或拒絕居家服務員到府服務,一直時有所聞。
長照2.0幫助的這群平均年齡85歲的高齡者,認為離開家就是被送至住宿型長照機構。更何況,80年代以前,住宿型長照機構常被汙名化,更孤苦無依者的失敗標籤。
無論是自我認知還是世界潮流,多數長者偏好在家終老,認為由家人照顧最為安全且可接受。因此,當心意已定時,長者會想方設法留在家中,自然而然就會以各種情緒勒索表達對老化與照顧安排的不安與恐懼。
困境3. 照顧者達到身心極限
根據法務部司法官學院2023年研究「家庭照顧者為何殺人」發現,照顧悲劇中的照顧者特徵主要如下:
1. 秋冬、夜間、男性、身心疾病者,存在較高的犯罪風險。
2. 多數個案不曾對外求援,且長照殺人案件發生多非止於經濟因素。
3. 多數犯罪動機集中在難以負荷的身心壓力以及使被害人解脫兩種主要類型。
4. 過半的照顧者照顧時間超過10年,近半於犯後選擇自殺。
衛福部統計,2023年全國失能、失智、身障等長照需求人口超過83萬人。對一些照顧者而言,家庭照顧是甜蜜的負擔,但對另一些人來說卻是難以承受的痛苦。
國內照顧家暴與殺人案件逐年增加,其中包括使用長照資源和外籍看護的照顧家庭。現行系統能否支持身心俱疲的照顧者?即使有支持資源,為何照顧悲劇仍層出不窮?
如果我們不面對自己無法獨力完成的現實,並承認需要外部幫助,便無法減少照顧悲劇。每個人的照顧能力有限,照顧者需要更多外部資源來協助,也需要讓自己有休息的機會。
找到雖不完美但可接受的方案
陸續有媒體報導單打獨鬥照顧者的故事,直到瀕臨崩潰之際接觸到外部資源,才卸下照顧重擔、免於蠟燭兩頭燒,也才終於能與家人好好地道謝、道歉、道愛、道別。
從媒體報導中可見,照顧者最放不下的問題是:誰能幫我照顧長輩?照顧者和受照顧者常有「捨我其誰」的偏見,這在住宿型長照機構也常見。往往需要3-6個月的適應期後,才會重新審視過往的堅持,發現其實可以調整。
只要主要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願意接受他人協助與政府資源,就能找到雖不完美但可接受的照顧方案。畢竟,沒人擁有無限資源,照顧也不可能達到100分,給自己與別人留一條路走,就可以減少照顧悲劇。
如同我在《不需要一個人獨自承擔》書中所說,時間是照顧者最大的恐懼,照護是一條看不見的路。我們依然要有樂觀的信心往前行,因為我們不孤單。(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銀天下》立場,責任編輯:吳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