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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是什麼?可以買嗎?
社會住宅是由政府興建或承租民間空屋後轉租給民眾的住宅,租金相對較低。不同於過去出售為主的國民住宅,社宅採取「只租不售」的模式,提供更多人可負擔的住房選擇。
根據《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至少40%要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並提供一定比率給未設籍但在當地就學、就業的群體。這類住宅幫助市場上租不到房子的弱勢群體,如身心障礙者、老人、低收入戶和特殊境遇家庭,同時也照顧到青年在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
如何申請社會住宅?
- 下載申請書
於各縣市政府網站下載申請書或至縣市政府索取。 - 填寫申請書
填妥申請書,準備所需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收入證明、戶籍資料、家庭狀況證明等,於截止日前線上申請或親送至縣市政府。 - 資格審查及抽籤
資格審查及補件,並進行公開電腦抽籤作業。 - 選屋及簽約
正取且符合資格的民眾進行選屋、看屋、簽約入住流程。

社會住宅的申請條件
申請者需為成年中華民國國民,且設籍或就業、就學於目前居住的縣市,各縣市申請資格略有不同。
台北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
年齡要求
- 年滿18歲(含)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以申請日為計算基準日)。
戶籍及就學、就業限制
- 在台北市有設籍。
- 雖未設籍但在台北市就學或就業。
年所得限制
- 家庭成員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在50%分位點以下(113年度為164萬元)。
- 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台北市最低生活費標準的3.5倍(113年度為每月68,772元)。
住宅限制
- 家庭成員均無位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的自有住宅。
- 家庭成員均無承租位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的政府或民間興辦的社會住宅、國民住宅,或借住平價住宅。
新北市社會住宅申請資格
年齡要求
- 年滿18歲(含)以上或未滿18歲已婚的中華民國國民(以申請日為計算基準日)。
戶籍及就學、就業限制
- 在新北市有設籍
- 雖未設籍但在新北市就學或就業
年所得限制
- 家庭成員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需在50%分位點以下(112年度為133萬元)。
- 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北市最低生活費標準的3.5倍(112年度為每月56,000元)。
住宅限制
- 家庭成員均無位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的自有住宅。
- 家庭成員均無承租國民住宅、公共(營)住宅或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優先戶資格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特殊境遇家庭
- 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
- 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 25 歲
- 65 歲以上之老人
- 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 身心障礙者
-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
- 原住民
- 街友
-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社會住宅可承租多久?
目前,內政部及台北市等11個縣市已訂定相關規定。
| 縣市 | 租期 | 續約 | 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
|---|---|---|---|
| 內政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市、嘉義市 | 3年 | 6年 | 12年 |
| 雲林縣 | 2年 | 6年 | 12年 |
| 連江縣 | 3年 | 6年 | 9年 |
| 台中市 | 3年 | 6年 | |
| 台東縣 | 2年 | 6年 | |
| 詳細的出租規定,請向縣市政府住宅單位洽詢。 | |||
詳細的出租規定,請向縣市政府住宅單位洽詢。
社會住宅哪裡可以申請?
當社會住宅完工後,政府會開始招租。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會公佈租金、租期及申請承租資格的相關資訊。這些資訊將會張貼在政府公告欄和官網上。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可以向相關單位查詢社宅詳情。
社會住宅租金如何計算?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國家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會公告社會住宅的租金、租期及申請承租資格等相關資訊,並將這些資料公布在其網站上。
通常租金為市價8折以下,優先戶(弱勢戶)為市價64折以下,依所申請房型及所得級距對應出實付租金。
台北市社會住宅租金
對於家庭年所得在40%分位點以下(113年度為141萬元以下)的承租戶,依據家庭總收入及成員數計算每人每月的平均所得,根據所得級距對應分級租金標準,確定實付租金。
若承租戶家庭年所得高於40%分位點的家庭平均所得,租金則按市價的85折計收。
依家戶所得階層分類分級收費(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
- 第1階:低於台北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1倍。
- 第2階:低於台北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1.5倍。
- 第3階:低於台北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2.5倍。
- 定價租金:低於台北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2.5~3.5倍。
| 級別 | 分級標準(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 | |
|---|---|---|
| 家庭年所得141萬元以下 | 第一階 | 19,650 元以下 |
| 第二階 | 19,650 元~ 29,474 元 | |
| 第三階 | 29,475元~49,123元 | |
| 不補貼(定價租金) |
|
|
| 台北市113年度各所得階層分類參考。圖片來源:台北市政府 | ||
新北市社會住宅租金
新北市社會住宅的月租金採取分級制,根據家庭所得階層分為四個等級。計算方式依據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最新公告的基準所得標準(112年度為16,000元),按乘數進行分級。
依家戶所得階層分類分級收費(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
- 第1階:
- 低於新北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1倍。
- 具有《住宅法》第4條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
- 第2階:
- 低於新北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1.5倍。
- 具有《住宅法》第4條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
- 第3階
- 低於新北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2.5倍。
- 第4階
- 低於新北市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3.5倍。
| 級別 | 分級標準(家庭成員每人每月) |
|---|---|
| 第1階 |
|
| 第2階 |
|
| 第3階 | 平均所得40,000元以下。 |
| 第4階 | 平均所得56,000元以下。 |
| 新北市112年度各所得階層分類參考。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 |
申請社會住宅可以同時申請租金補貼嗎?
申請政府直接興辦的社會住宅時,家庭成員不得再申請其他租金補貼。如果已經領取租金補貼,必須自願放棄,並依各社會住宅的規定填寫相關切結書。切結書會在社會住宅租賃契約生效時生效,自租賃起算日開始停止受領租金補貼。如果有多領補貼的情況,需返還多領部分。
包租代管是什麼?
包租是什麼?
政府獎勵和補助租屋服務事業承租民間房屋的計劃中,業者會先與房東簽訂3年的租約,並在租約期間每月支付房租給房東。業者作為二房東,負責將房屋轉租給弱勢民眾並管理租約。管理內容包括代收代繳租金、居住關懷訪視、糾紛諮詢、修繕處理,以及協助申請居家安全相關保險等。

代管是什麼?
租屋服務事業協助房東將住宅出租給一定所得以下或弱勢的房客,政府會補助這些服務的費用。業者負責管理房屋,管理內容包括代收代繳租金、居住關懷訪視、糾紛諮詢和修繕處理等。這種模式不僅能幫助弱勢群體找到合適的住房,也能減少房東的管理負擔。

(編輯整理:陳芊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