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社會從來不缺乏「長照悲歌」的新聞。
去年12月,台南市歸仁區一名56歲許姓男子持刀刺殺失智母親,隨後自殘,原因在於不堪長期照顧的壓力。同時間,還有兩案正在進行法律程序。其一是桃園市蘆竹區一名42歲吳姓男子不堪照顧脊椎開刀的69歲母親,於去年6月涉嫌將她勒斃,伴屍7小時才電話自首。
其二是去年高雄市新興區的案件,一名62歲的吳姓女子獨自照顧高齡99歲的失智父親,不堪長期壓力,持刀殺害父親後,又試圖輕生被救回。
筆者本身是家庭醫學科醫師,長期協助高齡衰弱與生命末期等失能的病人,對於病人與照顧者的痛苦,或許約略能夠感同身受。說「約略」,是因為我們在診間、甚至親自居家訪視提供醫療的時刻,都只是病人與照顧者漫長生命旅程當中的一個小小切面。
他們所承受的痛苦與辛酸,除非親身體驗,恐怕不是你我能夠真正想像。
「長期照顧」乃指對身心功能障礙者,在一段長時間內,提供一套包括長期性的醫療、護理、個人與社會支持的照顧;其目的在促進或維持身體功能,增進獨立自主的正常生活能力。然而實際上,多數的長照個案一旦進展到這個階段,就很難回頭了。
因此,筆者在本文不從長照的服務內容與輸送來談這個問題,反而是從預防醫學與安寧緩和醫療的角度,嘗試找出一些解方。
減少長照悲歌,從個人「自我保健」做起
如何減少長照悲歌?筆者提出兩個重點,要從自身做起。
第一,避免落入長照,個人的預防保健至為重要。如果把長照的疾病類型分成4類:神經相關、高齡老衰、精神疾病、兒童特殊疾病,前兩類是我們自己可以積極預防的。
以神經相關的疾病來說,「腦中風」是十大失能原因之首。健康的飲食(低脂、低鹽、低糖、高纖)、體重控制、運動、戒菸、少酒、三高的篩檢(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與治療、治療心律不整,這些都是重要的預防策略。請與自己的家庭醫師或專科醫師密切配合,不要等到腦中風造成永久的神經傷害,才來後悔。
筆者也曾在診間遇過一些看似瀟灑的病人,對於上述建議嗤之以鼻、覺得人生只要快樂就好,「反正事情發生,就死了算了」。
我必須負責任地回應他們,「抱歉,以台灣的醫療水準與可近性,您通常死不了,而且後續必須依賴他人照護很多年,這會是很沉重的折磨與負擔。」
以居十大失能原因第二位的失智症而言,其中「血管性失智」的防治,與腦中風的控制心血管危險因子是一樣的預防方式。即便是最常見的「阿茲海默症」這樣與基因相關的疾病,其惡化的原因也與心血管危險因子有關,也因此若能做好上述生活調整與醫療輔助,等於同時預防兩種失智症。
除此之外,減少反覆的頭部撞擊、矯正假性失智的背後原因(如感染、甲狀腺低下、低血糖、營養不良、電解質不平衡、酒精過量、藥物副作用、長期失眠、憂鬱症),同時積極用腦、參與社交生活,都有助於失智症的預防與延緩。
神經相關的疾病還可能來自損傷,如脊髓損傷、顱內出血、脊神經病變。因此,跌倒的預防、交通等意外事故的防治、病人本身的正確姿勢與使用方式(包含佐以理想的衛教與復健介入),都很重要。
在高齡老衰相關的疾病方面,主要的預防工作著重在以下疾患:高齡衰弱、跌倒與骨折、關節疾病。
「高齡衰弱」是描述老人的一種易受傷害狀態,很容易受到外在環境與身體的變化而造成健康功能的嚴重衰退。臨床上的表現與肌少症、免疫神經內分泌的失調,息息相關。
常見的五大徵象,包含體重減輕、自覺體力耗竭、虛弱、活動緩慢、活動量減少。透過篩檢,我們可以偵測出這些易受傷害的族群,找出可逆因子,提供運動與營養處方,減少不適當的藥物,進而扭轉持續衰退的劣勢。
許多老年人的生命轉折點,起因於一次嚴重的「跌倒」事件。跌倒的後遺症,可能包含骨折、頭部外傷、顱內出血、硬腦膜下出血、脊椎損傷、軟組織損傷。嚴重者導致失能、照護困難、經濟損失,甚至進展至死亡。因此,「保密(骨密度)防跌(跌倒)」人人有責。
跌倒的內在原因(慢性疾病、感官異常、姿勢性低血壓、退化性關節炎、鎮靜安眠藥物)與外在危險(照明不足、地板溼滑、動線阻礙、高低落差、缺乏扶手)都是可以矯正的。而骨質疏鬆與骨關節疾病的治療,也至為關鍵。
老年人其他預防失能的重要措施,還包含疫苗(肺炎鏈球菌、流感、COVID-19、帶狀皰疹)、癌症篩檢、感官(眼、耳)與齒牙的維護、運動習慣、以及認知功能與社交的維持。身體、心理、社會、靈性的安適狀態,是需要恆常去經營的。
自主決定「生命停損點」:預立醫療、緩和醫療
第二,為生命設下停損點。預立醫療自主計劃以及安寧緩和醫療是停損的關鍵。
每個人終有一死。我的許多老年病人親自告訴我,他們並不怕死,而是怕拖、怕痛苦、怕失能、怕依賴、怕沒有尊嚴、怕給配偶或小孩增加負擔、怕親人為了他的醫療決策或身後事起了爭執傷了感情。事實上,國內已有相關法律《病人自主權利法》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替我們的生命設下停損點。
依照《病人自主權利法》,病人能夠在醫療團隊的協助之下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計劃(或於健康的時候提早預立)。當疾病進展至以下5種狀況: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以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特殊病症,可以依病人意願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舉例來說,以往最知名的王曉民植物人狀態,如有完成這樣的預立程序,就能在植物人狀態3個月(如果是腦病變造成)或6個月(如果是外傷造成),經兩位專科醫師判定、以及安寧緩和醫療的評估處置,移除身上所有的機器與管路,平安自然善終。
就算來不及簽署《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文件,在生命末期仍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善終屏障。
舉凡癌症、運動神經元疾病、器官衰竭(腦、心、肺、肝腎)、末期衰弱老人、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等末期病況,都已經被納入安寧緩和醫療的健保給付。
病人能夠接受高品質的醫療團隊照護,醫療團隊也能夠依照病人的意願書、或者家屬簽具的同意書(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家屬代簽),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此時照護的重點在於舒適度,追求病人與照顧者的生活品質,而非延長瀕死的時間。
附帶一提,照顧者本身的自我照顧也很重要。筆者在診療病人時,通常會把其照顧者一起納入診療對象,協助他們進行疾病篩檢、慢性病治療、以及心理精神健康評估。穩住照顧者才能真正穩住病人,兩者的健康照護其實密不可分。
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過世前兩天,還能夠親自任命外交大臣特拉斯成為首相,這是多麼令人羨慕的福分。我們自己能做的,就是著重預防保健,避免落入需要長照的處境,然後為自己設下停損點。
果真發生嚴重失能、生命急轉直下時,就不要拖延瀕死的過程。生如夏花之燦(樂活),死如秋葉之美(善終),或可減少長照悲歌,快意人生。
(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銀天下》立場;責任編輯:吳佳珍)
(本文作者彭仁奎為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