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週年刊

我36歲了!爸媽載著我去凍卵,是為了能留後路

小學教師沈芯寧(化名):我去凍卵了。自己學會在肚皮上扎排卵針,我不害怕。

凍卵-婚姻-離婚-戀愛 圖片來源:鍾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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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經由長輩介紹,我跟一個壓根沒約會過幾次、並不瞭解的人結婚。我爸媽覺得,如果沒能把我嫁出去,他們的責任就未了,這是我很大的壓力源;為了爸媽,我才結婚。

在此之前,我相親過很多次。從客觀條件來看我們很適合,雖然我對他僅止於有好感,但我以為感情可以婚後再培養。

我錯了。才一年半,這段婚姻就走到盡頭,我很慶幸我們沒有孩子。我沒有愛過他,他對我亦然。

離婚並未使我對婚姻絕望。

我遇見另一個人,過著半同居的甜蜜生活,心想,真正的婚姻原來應該像這樣啊!

只是,我們也沒能走到最後。去年8月底痛苦分手,9月初我就決定去凍卵。我36歲了,凍卵是為了留後路。療程約3週,得自己打排卵針,共捱6、7針。爸媽都贊成我凍卵,大半手術費用是媽媽出的,也是爸媽開車送我去醫院取卵。

歷經我的離婚風暴,爸媽觀念改變很多。起初他們強烈反對我離婚,覺得我給家裡丟臉,常生氣教訓我:「忍一忍就過了!」「你為什麼不能忍耐?」氣氛一度緊繃。不過,現在他們逐漸理解我、支持我的決定,也不再催婚,反而勸我多看看,別急著再步入婚姻。

我早已不強求婚姻,但從沒放棄談戀愛。

以後如果遇到對的人,未必要結婚,兩人真心相伴就好;如果對方想要孩子,我才會考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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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學老師,也喜歡我的學生,但我不是非要生小孩才覺得生命完整的人。如果真有一天,我能擁有自己的孩子,我想對他說:「爸爸媽媽是因為很愛彼此才決定生下你。你是我們兩人生命的延續。」

(本文由「Cheers雜誌」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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