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國小時有一次母親帶著我去買菜,一大清早傳統市場裡擠得滿滿的人潮。買幾顆洋蔥、幾根紅蘿蔔、兩把菜、再要點蔥,開價八十元。家母拿出一百元交給菜販後,轉戰隔壁豬肉攤。賣菜阿伯整理了一會,包了幾包,沒想到竟然拿出了九百二找還給我,還說:小朋友謝謝,要再來唷。
當下,我強忍住就要衝上嘴角的開心,面無表情地轉身離開。走遠後,得意地把九百二掏出來給母親。不過,我卻沒得到讚許,反是被揪著耳朵,拉到阿伯面前還錢。我永遠也忘不了母親為我道歉時羞愧的表情!「與肩挑貿易,勿佔便宜」在那一刻,伴隨著賣菜阿伯迴盪的謝謝聲,從此深刻地印在我的心上。
戴爾、HOLA與高鐵當然不是肩挑,而是巨賈。但我們可以HOLA事件為例:廠商提出兩百六十萬元「補償」,每位訂購人賠償一千元禮券,換算一下也就是兩千六百位。佔台灣總人口萬分之一比例的一群人,兩天內創造出六兆四千億的訂單,每人買下約兩萬四千六百多張禮券,平均訂購金額二千四百六十萬,真是台灣經濟的又一奇蹟,更向世界展示了島嶼的貪婪。
儘管古有廖添丁,但戴爾和HOLA事件顯然並不能夠與劫富濟貧劃上等號,更讓我們陷入集體性的道德錯亂。跟著媒體謾罵,眼睜睜看著一小群人開心坦蕩地收下戴爾和HOLA的「賠償金」(或許心裡祈禱下次自己也能有這樣的好運),另一邊卻還能嫉惡如仇地痛罵高鐵員工昧著良心佔公司、災民與納稅人的便宜。
但其實這不都是在我們身邊的同一群人嗎?只不過問題是,我們想這樣教育我們的孩子?敢用這樣的員工?或跟這樣的人共事嗎?我只想說:從人謀不臧到全民分贓的社會氛圍,這是我們必須正視和恐懼的問題,更是媒體與我們每個人無從逃避的責任。
(作者為交大傳播與科技系助理教授,原文刊載於20091001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