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民健康署統計,65歲以上長者,高達九成身上會有至少一種慢性病,控制慢性病正確服藥十分重要,但當醫生把藥與處方箋開了,結果呢?
根據我在居家醫療、深入病人家中的經驗發現,高齡者吃錯藥的情況,遠比一般人想像中普遍而嚴重。
我所謂的「吃錯藥」泛指許多狀況。第一種是真的吃錯藥。
大部分的高齡者,家裡總有好幾個藥袋,而老人家視力不好,看不清楚藥袋上的字,把藥拿出來要再放回去時放錯了,於是就一路錯到底。老老照顧的家庭最常發生這類狀況。
第二種情況是沒有按時服藥。有些藥是早晚要各吃一次、有些則是睡前一次。病人可能早上沒吃把兩次的藥放到晚上一次吃,也可能睡前的藥他白天就吃了。
第三種情況是沒有按份量來吃。一次半顆或一顆的藥,可能半顆的吃成一顆、一顆的吃成兩顆。
最後一種情況是失智症。這問題就比較複雜,失智症病人狀況很多,最常見的是忘記已經吃過藥,造成重複吃。另外則是根本沒吃藥但你問他有沒有吃,他會說有,結果居服員在打掃時從枕頭底下或是衣櫃或抽屜翻出滿滿一大包的藥。
但問題是,如果老人自己沒有發現、家人沒有發現、外籍看護工也看不懂藥包,很可能一路吃錯藥,甚至有人因此喪命。
老人服藥時,有注意能力的家屬也要在場
我是怎麼發現病人吃錯藥呢?因為回診日還沒到他們就會跑來診所說藥吃完了,甚至還有人抱怨我少給了藥,其實我沒有少給而是老人家多吃。
每天都要按時吃藥還要按劑量吃,對長輩與家屬來說,確實是滿繁瑣的一件事。這也讓我在開藥用藥上會考量更多。舉例來說。一天吃兩次、一次半顆,可以將病情控制到九成;如果換成一次吃一顆,也能控制個七、八成而且不會造成其他後遺症,那就無傷大雅,就減少服藥頻率。
但有的藥沒辦法減少次數。像是神經方面的用藥,例如帕金森氏症的藥,藥效比較短,必須一天服用四次才能正常發揮藥效。我會跟長輩解釋,這種短效的藥是輪班制,所以必須不斷有人上班,適時補充人力,才能有效發揮藥效。
至於因為老人家沒注意或看不懂藥品外包裝而放錯藥包的狀況,只能靠家屬。我在看診時通常會多叮嚀一句,「請長輩等到有注意能力的家人在家時才服藥,如果只有長輩自己在家時就別吃。」居家醫療一個重點就是要考量到家庭的照顧能力,而不是千篇一律把藥開出去卻不去關心長輩的用藥情況。
畢竟,吃錯藥是會鬧出人命的。最近就發生這樣的例子。因為放錯藥袋,老人家誤吃太多預防心律不整的藥,心臟負荷不了,送醫不治。但你能怪照顧者嗎?那位照顧者自己年紀也大了,很可能根本也不知道自己弄錯了藥。
如何知道長輩可能吃錯藥?
如果身為家屬,應該怎麼知道長輩是否可能有吃錯藥或漏吃藥呢?最基本是注意藥還有多少。從醫院拿回來的藥通常是一種藥一個袋子,但每種藥吃法不一樣。如果回診時間還沒到藥卻吃完了,就可知道長輩吃錯了。相反的,已經要回診、藥卻還很多,那就是漏吃。
尤其是失智症的病人,要格外注意,通常會有各種理由不吃藥,有些病人還會把藥藏起來,因為他覺得藥是很重要的東西,擔心被偷。
我們診所會把藥做成餐包,長輩每次就吃一包,但這也不是萬無一失。因為還是有人會整包都漏吃。有些用心的居服員,會在藥包標日期:6月1日、2日、3日......讓長輩按日期來吃,有些甚至還會畫上太陽與月亮的圖案,用以區分早晚的藥。
把藥做成餐包並標上日期,除了提醒之外,也可及早發現長輩是否開始出現認知障礙。例如,原本可以按標示日期準時服藥,某一天卻突然把要吃的藥提前吃了,就很有可能已經出現輕微失智。
此外,如果失智症的病人罹患有高血壓,家屬必須注意早上出門把藥按劑量放在桌上、回來發現藥不見了,並不代表病人有好好吃藥,因為藥可能被丟到垃圾桶或藏在衣櫃裡,而血壓是很客觀的數字,不會騙人。因此我在居家醫療如果遇到失智症病人,首先就是幫他量血壓。
失智症的用藥管理撇步很多,如何讓失智長輩在對的時間吃對的藥,非常考驗居服員功力。有的居服員很清楚長輩的作息與生活習慣,例如,一位失智長輩回到40歲當年的習慣,每天固定要喝下午茶,那就讓藥在那個時刻出現,也可以把藥包裝成糖果或是讓他以為那個藥就剛好是他要加到咖啡裡的抹茶粉,這樣長輩就會把藥吃下去了。
制度建議:留意用藥才能做好慢性病管理,節省健保與長照資源
以上案例,皆說明居家用藥管理的學問很大,目前最困擾是若是沒有家人能盯著,就只能靠一個月甚至三個月才出現一次的居家醫生或者護理師來把關。
其實,長照2.0「基本日常照顧」服務(碼別BA02)中有包含「協助用藥、服藥」的項目,只是制度設計有漏失。一些長輩明明就需要每天服藥,但被核准的額度一週只有三次,另外四天就必須自己想辦法,才會出現這麼多我稱之為「吃錯藥」的情況。
長照單位做不到,但居家醫療一大任務就是慢性病控制,於是我決定由我們診所進行居家用藥管理。方法很簡單,就是指派一位同仁當關懷員,每天去巡視老人家的用藥情況。這個人是固定的,因為我希望作到讓老人家一看到這位同事就知道「該吃藥了。」
類似都蘭診所「關懷員」的功能,長照2.0也有類似服務,稱為「巡視服務」。這個項目的服務內容是讓居服員從上午6點至下午6點,可到案家探視長照需要者,並進行簡易協助,至少3次。如果不在這個時段內的巡視服務可以加計晚間服務(晚上8點至晚上12點)。
不過,這個項目不是居服員主要收入,通常不會為了3、5分鐘的事情一天跑去長輩家好幾次只是幫助服藥。而且,如果長輩住得遠,在排班上對居服員也是困擾。巡視服務在「居家用藥管理」上是否能符合長輩需要並達到效果,仍有待更多觀察與研究。
我認為,居家用藥管理是慢性病控制成效的關鍵。如果沒有好好吃藥,就會有各種併發症。曾經中風的病人很可能二次中風、心臟不好的人會導致心臟病發、失智症的退化速度會更快。
居家用藥管理不是在宅醫療的醫生才要注意。無論病人是去大醫院看診還是到基層診所就醫,「吃藥」總都是由病人自主管理。醫療不是天天發生、醫生或護理師不會天天去病人家裡,如果跟病人接觸最密集的居服員也能注意居家用藥管理,醫生處方更能落實、病人慢性病得到控制,長輩少受點病苦、居服員照顧可以輕鬆一點,還可節省長照與健保醫療,實在是一舉數得,值得大家一起思考將它做的更好。(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銀天下》立場)(責任編輯:王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