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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馬英九總統時代起,我就反對政府設立主權基金,現在依然反對。以下大略談幾個理由。
理由一:民主不夠成熟
第一,看看全世界設主權基金的國家,只有兩類,其一是非常民主的國家如挪威,其二是非常不民主的國家如中國、新加坡。
非常民主的國家監督上軌道、問責透明、一切講道理,所以主權基金得以正常運作。
非常不民主的國家反正沒有監督與問責,一切聽最高領導人的意志,基金可以交給總理夫人操盤,也算是一種運作。
台灣不然。我們的民主制度不夠理想,若真的有一個上千億的基金,背後絕對會生出幾百種公公婆婆。總之,台灣「不夠成熟的民主」與「獨立操作的基金」,是互相衝突的。
理由二:現有基金操作績效差
第二,看看台灣現在的基金操作吧:勞退基金、公務員退輔基金、國發基金,有哪一種是運作有效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