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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家有高齡長者或失能者的不便,勞動部去年10月放寬規定,只要連續使用長照2.0的照顧服務達半年以上,或有輕度失智症診斷及特定中重度身心障礙,即可直接聘僱,不需取得巴氏量表失能證明。
「條件放寬後,已經很便民,」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張淑卿認為。
不過,多位國民黨籍立委6月再度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6條,要讓80歲以上長者、70至79歲癌症二期以上的患者,不需醫療評估,即可直接聘請外籍看護。
王鴻薇等立委的提案目的是「使年長者獲得妥適照顧、減輕家庭照護負擔,並滿足長照量能。」
今日(2024年12月31日)立法院對此案進行表決,三讀通過修法。然而,屆齡就免一道評估,民眾可能因為開方便之門而舉雙手贊成,後續卻得面對始料未及的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