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前文:佔台灣11%供電量 核二三若延役救缺電,十年可省超過一兆)
2011年東北大地震前,日本原有54部運轉中核電機組,核電佔比達25%。日本震後一度關閉所有核電廠檢修,但如今已重啟了10部機組。
對於已運轉屆齡40年的核電機組,日本也保留彈性,讓機組繼續服役。一個例子是關西電力的美濱三號機在2021年重啟,成為福島核災後,日本首座重啟超過40年的核電機組,如今已進入第46年。
今年3月,日本政府更進一步通過修法,允許再延長核電廠運轉年限,在安全前提下,核電廠可運作超過60年。
為何在經歷福島事故後,日本還要重啟、延役核電,目標讓核電佔比從目前的不到5%,在2030年提高到20~22%(福島事故前是25%)?
三大原因:穩定、成本、減碳
九州電力會長瓜生道明,6月初在台北的論壇演講上強調,日本能源戰略基於S+3E方針,在安全(Safety)前提,確保能源穩定(Energy Security),提升經濟效率性(Economic Efficiency),即低成本;同時提高環保要求(Environment),意即減碳。
天下新聞室精選最具時效性、最重要的深度內容,每週五發送
精選當週熱文,週五寄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