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的時候,還不流行「幸福」這個詞。那時候以為所謂的幸福,就是找到一個愛的人,跟她結婚,然後生一窩小孩。
慢慢長大後,我發現大家愈來愈把生命的重心,放在自己身上。現在人的幸福,可能是更微小的。下班以後,看一齣喜歡的影集,週末跟朋友喝一杯咖啡。
幸福如果是一塊披薩的話,上面有很多配料,有愛情、友情、工作、夢想、家庭等等。
我所擁有的配料,都不見得是最頂級的,但是混合在一起,覺得這個披薩很好吃,很幸福。一塊絕頂美味的披薩,真的不用每一個食材都很完美,比例適當最重要。
我們這一代的人,可能比父母更懂得找到讓自己幸福的事情。
例如攝影、旅行、喝咖啡,這些都不是在我父母那一代生活中,會出現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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