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獨家報導》隨書附贈璩美鳳性愛光碟事件爆發後,全台灣最大廣告主、每年有十幾億廣告預算的寶僑家品總經理李彥,回到家後,太太就問他:「你應該沒有在《獨家報導》登廣告吧?若是有,請你把它拿掉。若是我在《獨家報導》看到你的廣告,我就跟你離婚。」
廣告主可說是媒體的衣食父母。在媒體惡質化的現況下,他們可說最有能力發揮影響力。誠如李彥所說:「廣告主可以是有牙齒的老虎。」
推動多年,終於在去年五月成立的台灣廣告主協會,目前三十四位會員加起來的廣告預算,每年超過六十億,約佔台灣總廣告量的十分之一。
鑒於台灣媒體品質日益低俗,廣告主協會的成立宣言中,特別強調:「為了下一代,我們將督促媒體去除譁眾取寵的暴力色情、誇大不實報導、傷風敗俗節目、衝突對立傳播」,並且要「鼓勵優質的媒體節目及正面的新聞報導,導正社會風氣」。
協會現任理事長、義美食品總經理高志明就表示,媒體要自省,因為媒體也是社會的一部份,若媒體把社會搞砸了,媒體自己也會是受害者。
到目前為止,協會發給會員的信件中,已明確建議會員勿在《壹周刊》與《獨家報導》登廣告,以抵制八卦、聳動的媒體走向。
也已有廣告協會會員,拒絕在所有電視談話性或call-in節目上登廣告。因為根據廣告主協會去年底委託研究,這些節目從出題目到討論的方式,不是二元對立,就是十分聳動,與協會的宣言相衝突,如「扁宋,誰是肖仔(瘋子)?」「李扁連宋瘋言瘋語,誰為選舉不擇手段?」
展望未來,如何有效發揮廣告主影響力,不至干預媒體自由,又能促使媒體往良性發展,需要更多企業主投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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