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熱文

專訪證劵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丁克華:避免內線交易 思無邪為上策

其他


我以前擔任公務員,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公務員操守是好的,很兢兢業業,遵守法令,因此做事情也一板一眼。直到來證基會擔任董事長,接觸了民間企業的大老闆,我發覺很多民間企業董監事或經理人很雄才大略。台灣企業的生命周期平均是十三年,能做到董監事或總經理位置是很厲害的,因為他們可以忍受經濟的波動而存活,令人敬佩。
也因為雄才大略,民間企業為了生存,為了業務發展與增加效率,不會那麼一板一眼地遵守法令,因此會與一般行政官員、司法官的想法有些落差。
但是我認為,核心價值一定要遵守,除了守法,還要套句大法官賴英照所提的:「思無邪」。企業主做決策不能只想到自己的利益。
就我所知,如果是炒作集團、投顧,或是市場派,極可能故意觸犯內線交易。但是最近很多高科技業者,他們只懂得自己的專業,對證交法卻完全陌生而不慎觸法。
雖然有法界人士建議,每家公司應設置法律專業人員,審視每個交易案件是否觸犯法令。但我認為,大企業都有法務專員,端看公司主管如何運用,對法務的建議是否重視。企業如要避免內線交易發生,我提出兩項建議:
第一,企業內部應將資訊揭露做成一套標準作業守則,告訴董監事、經理人、經辦員工,以及業務往來的會計師、律師、承銷商,哪些訊息是機密,哪些訊息可事先讓外界知道,什麼資訊在什麼階段必須揭露,並且與這些內、外部人簽訂協議,提醒他們不能買賣股票,否則會觸及內線交易。
這不是恐嚇,是保護措施。
第二,公司也要做經常性的防制內線交易宣導,讓所有公司員工了解,也要讓因業務產生往來的會計師、律師、承銷商、學者與記者等對象知道。
此外,政府對於證券交易法規上的模糊地帶,不同的判決意見,要趕快確定。例如如何計算犯罪所得,以及「公司」在內線消息尚未公開前買回股票,是否構成內線交易等。
公司負責人做決策,不能只想到圖利自己,圖利董監事,還要想到其他股東權益,不能讓其他人受到傷害。當然,企業的公司治理與企業倫理做得很好,我們應該給予鼓勵與肯定。(採訪整理/汪文豪)
 

您已經是訂戶? 登入
線上+紙本閱讀
訂閱看完整內容
  • 解鎖訂戶限定文章
  • 國際最新變化資訊
  • 台灣產業深度解析
  • 不限篇數暢讀天下
  • 6月限定訂閱優惠
查看訂閱方案

你是學生嗎?完成驗證即可享每月$99元優惠

你可能有興趣
#廣編企劃 #Shorts|70億美金砸進亞利桑那!封測龍頭補齊半導體最後一哩路
最新訊息
你是學生嗎?限定優惠$99/月
訂閱天下雜誌電子報

天下雜誌當期內容的精華與延伸,每周三發送最具時效性的深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