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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治國? — 檢調大刀砍內線 企業家心驚膽顫

重大金融弊案、內線交易案頻傳,檢調大動作頻頻,企業界也人心惶惶,彷彿台灣進入「檢察官治國」的時代。檢調單位這一連串打擊企業犯罪的行動,能否重新導正台灣的市場秩序,維護市場公平,讓民眾重拾對企業和法律的信心?亦或只是雷聲大、雨點小、甚至是選擇性辦案,淪為打壓企業發展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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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三日,對前富邦金控投資長蔣國樑來說,像是搭雲霄飛車從高處墜落谷底。
 這位曾經叱吒投顧與保險業的高手,因涉入渣打銀行併購新竹商銀所衍生的內線交易風暴,七月二十七日被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張介欽聲請羈押。當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五百萬元交保時,步出地檢署的蔣國樑,帶著些微笑容。
 沒想到,以張介欽為首的檢調辦案團隊,策劃這場搜索逮捕行動已半個多月。雖然聲押的請求,兩度被台北地院駁回,張介欽與辦案團隊仍持續分析搜索扣押的資料,找到蔣國樑疑似在併購消息發布前,大量透過人頭戶買入新竹商銀股票的跡證。
 張介欽鍥而不捨地第三度提出羈押聲請,終於獲得合議庭法官認可,裁定收押蔣國樑。
 「他(意指蔣)講話很平,情緒沒什麼高低起伏,開庭時對案情雖然都說不知道,但看得出來他在思考,似乎有恃無恐,十分冷靜,」張介欽如此形容。
 雖然這起內線交易疑雲,只是蔣國樑的個人行為,但富邦金控的股價在檢調約談搜索行動隔天,立即急殺重挫。逼得富邦金控陸續免除蔣國樑所有在關係企業的重要職務。這把偵辦內線交易的火,持續延燒

 八月八日,以手機代工聞名的英華達公司董事長張景嵩、總經理李家恩與財務長曾慶安等十位企業高層主管,分別被起訴求處三年半到七年半不等的刑期。主因是被控事前得知公司將要裁員、iPod訂單將減少的訊息,利用電郵通知員工出脫七億多元的股票,減少損失一億多元,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打擊企業貪瀆 列入重點工作

 去年十一月底,法務部長施茂林宣示要將打擊企業貪瀆列入肅貪的重點工作。部長施茂林公布針對不法股票交易、違法處理資產所涉背信與侵佔罪行、不法併購、私募不法、違法募資等五種企業貪瀆形式進行打擊。並要求全國地檢署在民國九十六年底前,應偵辦重大金融案件三十件,其中具指標性案件十件,必須是具說服力的案件。
 檢調大刀一揮之後,許多包括科技業、金融業等知名企業紛紛爆發內線交易疑雲而遭到檢調搜索。加以金管會對外宣示,三年來已移送一五九件金融案件,其中三十件疑似內線交易給檢調機關,企業界人心惶惶,無論製造業、金融業或科技業,具爭議性或形象良好的企業,都有經營高層涉入內線交易,誤觸法網。
 頓時,認識內線交易,成為企業大老闆專注本業經營以外,另一項關注的課題。
 「檢調大動作前,證交所每次針對董監事開辦的認識證券交易法與防制內線交易的課程,頂多三、四十人報名,許多公司甚至只派法務參加。現在,企業董監事們搶著報名,每場一百五十個名額,場場爆滿,」台灣證券交易所代總經理蘇松欽描述,認識內線交易,已成為現在企業董監事們的顯學。政府不教而殺 殃及無辜?

 雖然大部份輿論對檢調積極偵辦內線交易,抱持正面肯定的看法,但企業界卻有不同聲音,認為政府主管機關不教而殺,檢調對市場運作又不了解,大刀一揮的結果,反而殃及無辜,重創股價。
 某家金控高層搖頭憤憤不平地說:「你說金管會沒有來恐嚇?我可以對質!動不動來大規模金檢,一年七次。案件查了那麼久,卻都沒有起訴,我們真的很無辜!」「檢調不應選擇性辦案,金管會、調查局也不應靠黑函就來大舉蒐證,根本是擾民!」
 另一家本土金控CEO則表示,金融相關法律經常修改,金控法之外,底下的保險法、銀行法、又常常各自為政,改革步調不同,業者很難遵循。
 「內線交易其實可以透過更公開的機制監控,比如證交所,而不是讓檢調選擇性辦案,看起來像有政治力介入,」他說。
 除了金融業對金管會抱怨連連,科技業老闆們更大吐苦水,質疑檢調單位根本不了解科技業面臨全球競爭,必須透過員工分紅釋股爭取跨國人才的壓力,也不懂市場實務運作。
 「動輒大舉搜索與押人取供,是對董監事與白領階級的恐嚇,是檢察官治國嘛,」一位被起訴的科技業CEO抨擊。
 面對企業界的抱怨,檢調辦案方式也有修正。對企業發動搜索與約談行動,儘量都選在平日股市休市後的下午,或是刻意選擇週五下午。
 「目的就是要減少預期心理,降低對企業股價的衝擊,」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
 但是,令施茂林與各檢察首長不解與訝異的是,為何大企業老闆們反應如此激烈,「如果沒有內線交易,有什麼好怕,」施茂林反問。
 曾偵辦多起重大金融犯罪的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對於企業界批評檢方押人取供的說法,也很不以為然。
 「根據刑事訴訟法,被告要有重大犯罪嫌疑,檢察官才能聲請羈押,而且要法官同意才行。沒有犯罪,檢察官不能說押就押的,」他強調。台灣內線交易太猖獗

 施茂林拿著統計資料與國外機構的評比,指出台灣企業貪瀆的情況愈來愈嚴重,偵辦的時機到了。
 「重大經濟犯罪發生數不但愈來愈多,金額愈來愈大,有時辦其他案件,如黑道恐嚇,還會無意間發現公司內的市場派與炒作集團合作放假消息,刻意拉抬股價,」他說。
 台灣股市內線交易的情況究竟多猖獗?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每年公布的國家競爭力評比,在內線交易的嚴重程度比較上,被評比的六十多國中,台灣經常排名四、五十名之譜(排名愈後面,表示愈嚴重)。
 此外,根據法務部檢察司製作的「查緝經濟犯罪策進作為」報告,光是近五年來受矚目的企業掏空、製作不實財務報表、內線交易等金融犯罪,被檢察官起訴認定的不法所得加起來超過一千億元,相當於興建五條北宜高速公路的總造價。
 為了讓企業大老闆安心,施茂林特別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宣示未來檢方要秉持著「辦新不辦舊」、「辦大不辦小」、「快辦不慢辦」等十大方向,偵辦金融弊案。
 但是先前在金管會、法務部舉辦的「企業內線交易座談會」上,辦案經驗豐富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王捷拓強調,除了內線交易,股市常見的不法操縱股價,也就是大股東護盤時,若是涉嫌對象為:公司派大董監事、市場作手、投顧配合者、人頭戶提供者,檢調必定查辦。
 這讓大老闆們直冒冷汗,深怕又誤觸紅線,或已觸紅線,不知何時檢調上門。
 究竟,大刀斬內線,企業為何人心惶惶?第一,企業界忽略內線交易的嚴重性。

 企業界可能未察覺,檢調系統的工作重點已從過去的公務員貪瀆轉向企業貪瀆。過去法務部送檢察官到美國哈佛、耶魯等知名學府進修,這些菁英都送回報告指出,美國檢調因偵辦華爾街貪瀆案件,深受社會尊重。加上企業貪瀆的金額愈來愈大,檢調系統對於金融專業愈加嫻熟,因此有企圖心、也有能力偵辦企業貪瀆案件,而企業卻渾然不知。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長丁克華分析,過去內線交易的刑責很輕,又沒有業者因此坐牢,所以大家將內線交易視為常態,輕忽了嚴重性。
 內線交易加重刑責
 他統計,從一九八八年到現在,因內線交易移送後被起訴的只有五十一件,其中被告只有三十八人,判決有罪者僅二十件。二十件中,約十五件被判刑四到六個月。二○○○年後,剩下的五個案件因為適用新的證交法,被判一年六個月。
 然而,一般刑案被判兩年以內,可以處以緩刑;六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所以迄今沒有人因違反證交法坐牢。
 直到二○○四年四月三十日證交法修法加重刑責後,只要一涉及內線交易,刑度至少就是三年,犯罪所得超過一億元,還要加重其刑。因此,內線交易既不可以易科罰金,也不能判緩刑,許多大老闆涉案被起訴,才恍然發覺事情的嚴重性。第二、企業大老闆對法令認知不足,忽視法務部門的建議,也是原因。

 丁克華指出,如果是炒作集團、投顧或市場派涉及內線交易,知法犯法的成分居多。但是很多高科技業的大老闆們,只懂得自己領域的專業,對於證交法完全不懂,一旦忽視法務部門的建議或功能,就很容易觸法而不自知,然後推說「大家都這樣做,為何我不可以?」
 曾任股市禿鷹案與台開內線交易案公訴檢察官的博理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傳侯指出,很多科技業大老闆宣稱為了員工分紅釋股,才內線交易買賣股票,希望創造對員工、企業有利的局面,並堅稱未有一分一毫進入個人口袋。此舉雖然創造公司與員工的雙贏,對不知訊息的散戶卻不公平。
 「防制內線交易的真正意義,應是防制股票市場發生『不公平』的交易。若還以為只要內部人不買賣股票,就沒有內線交易的問題,是錯誤的觀念,很容易觸法,」李傳侯強調。第三、部份企業以為花錢「喬」好政商關係,就可高枕無憂地遊走法令。

 此舉不但違反公司治理與企業倫理的原則,也容易使自己身陷囹圄而不自知。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黃日燦觀察,部份企業內線交易而觸犯證交法,以為只要自己的企業體夠大,平常「奉養」的政治獻金足夠,就可以找關係去「喬」,關說司法官員。
 他指出,不管動機為何,當前的社會、政經環境,一旦出事,要「喬」到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很難。不管企業多神通廣大,法律上都要站得住腳,否則就得祈禱。「企業要永續經營,不可能靠幾個人在那裡『喬』,那是人治,不是法治,」黃日燦說。讓企業知道法律的界線

 「檢調大規模偵辦內線交易,我認為是正面的,因為這可以衝擊業界習以為常的陋習,讓企業主認知法律的界限在哪,」台大EMBA執行長李吉仁指出,目前商學院學生修習的一百多個畢業學分中,關於法律的可能只佔四學分,學生背一背就忘了。但了解法律,對學生未來進入職場,十分重要。
 「不知法,對整個企業管理發展是不利的,」李吉仁認為,檢調的行動,會回過頭來衝擊整個企業管理教育,讓商學院的課程安排中,提升法律的佔比。
 最近獲得證基會評鑑為資訊揭露評鑑A+級的台達電子,總財務長朱知遠被問及如何透過公司治理防制內線交易的發生時,也特別強調「資訊透明揭露」與「經理人本身操守」的重要。
 「如果業界出現一粒老鼠屎,受害的是其他循規蹈矩的企業,因為會造成經營成本的增加,」朱知遠舉例,每當有企業發生弊案,財務長很難脫身,會計師業也會被賦予更多的查核責任。
 他說,會計師怕受騙,會針對企業所有的工廠、事業部門、往來的供應商與客戶進行調查與詢問。稽核與簽證所耗費的時間與成本增加,最後還是會轉嫁到企業身上。
 「以前的財務報表很簡單,哪像現在都厚厚的一大本,增加的成本,企業都要自行吸收,」朱知遠一邊舉手比擬,一邊說道:「如果財務長是專業經理人,該有的know-how假設都有,看到老闆為了私利要你違背專業,除非同流合污,不應該屈服。講說不了解法令,所以踩到法律紅線,這說不過去的。」企業自律管理+檢調他律介入

 防制內線交易,除了靠企業公司治理自律,更需要外在行政機關與檢調單位的他律介入,健全企業體質,導正市場秩序。
 丁克華指出,以前行政部門移送包括內線交易在內的金融弊案給司法單位偵辦,從起訴到判決定讞,平均要花費七到十年。無論是檢方偵辦,或法院審理,案件處理時間拖得太長,不但會使外界遺忘,也會給企業界錯覺:政府是否不太管?
 等到政府突然開始要強力整頓,企業界又會猜測:發生那麼久遠的案子現在突然辦,是不是有政治力介入?是不是又要我「提供」政治獻金?
 改善偵審拖延,是人民重拾對司法信賴的不二法門。
 有健全的企業體質,才有健康的經濟發展環境。希望檢調一連串打擊內線交易的行動,能成為導正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的動力,而非雷聲大、雨點小,淪為打壓企業成長的阻力。(協助採訪/黃靖萱、張翔一、丁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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